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3-00081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2023-06-02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3〕11号 | 发布日期 : | 2023-06-14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3-00081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2023-06-02 |
发布日期 : | 2023-06-14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3〕11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
(2023—2035年)的批复
渝府〔2023〕11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复〈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渝交文〔202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强市建设的工作安排,立足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交通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布局,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支撑。
三、按照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四、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保护耕地、节约建设用地、优化财政支出等要求,落实高速公路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
五、《规划》修改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