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5-00079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9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5〕53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5-00079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9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5〕53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
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5〕5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
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一体化推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全力推动住建领域新技术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到2025年底,深化住建领域新技术推广机制改革,快速拓展建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实施智能建造试点项目50个以上,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40%、30%。
到2027年底,建成住建领域产业孵化创新平台5个以上,推动建设新技术规模化应用50项以上,打造“AI(人工智能)+建造”应用场景3个以上。
到2030年底,打造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培育西南地区住建领域优势产业10个以上、新型建造领军企业20家以上,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6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行工业化建造
1﹒提升装配式建筑建造效益。推广标准化设计,发展少支撑、少模板、不出筋等易建性技术。加快模块化建筑等新型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集中连片农房采用装配式农房建造技术,将装配式楼板、预制楼梯、装配式隔墙等成熟装配式技术纳入6层及以上住宅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市政工业化应用范围。推动明挖隧道、立交、高架道路、综合管廊等因地制宜采用全预制装配式技术。推动轨道交通管片、站台、整体道床采用预制部品,加快推广预制墩柱、装配式车站。积极探索工业化建造技术在工程边坡、施工围挡、临时道路等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
3﹒提升装配式装修推广力度。重点针对学校、医院、人才公寓、住宅公区等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技术,用好以旧换新等政策,引导消费者进行装修翻新改造。加快装配式装修技术集成,重点发展整体卫浴等成套技术以及装配式墙面、吊顶等适用范围广的技术,探索建筑可变空间技术应用,推动装配式装修与适老化产品、定制家居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大力推动绿色化转型
4﹒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聚焦“好房子”样板项目打造需求,推广建筑保温隔热、自然通风、采光、遮阳、除湿等适宜的被动式技术,以及智能、高效、绿色的电梯、空调、照明等设备。进一步优化绿色建筑管理流程,持续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开展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结合城市更新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5﹒推动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健全绿色建材采信机制,进一步扩大采信范围。完善金融机构与绿色建筑项目之间的信贷联动制度,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强化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将绿色低碳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筑标准,在政府投资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鼓励采用绿色建材。(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重庆金融监管局)
6﹒推动建筑固废循环利用。聚焦磷石膏等关键固废综合利用,探索研发应用碳减排和固废循环利用协同技术。完善再生产品工程应用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固态流化土等成熟技术应用,在市政道路、轨道交通、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开展再生建材规模化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三)加快推动智能化升级
7﹒加快发展建设工程数字孪生。完善全市BIM(建筑信息模型)管理平台和模型库,推动3D(三维)激光扫描、虚拟现实等与BIM技术融合应用,构建数字化设计体系。推行“一模到底”数字孪生应用模式,实现设计、建造全过程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完善住建领域物联网平台,形成以应用为牵引的物联感知体系市场化建设模式。支持基于数字孪生的建设运维一体化平台研发,催生AI设计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8﹒加快推广智能化施工装备。在房屋、市政、公路、机场、港口、水库等项目建设以及地灾防治、市政设施养护等领域推广建筑机器人。加快建筑机器人在“危繁脏重”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形成“单机自动化、多机协同化”作业模式。有序推动智能施工电梯、远程塔吊、造楼机、架桥机、盾构机等装备应用。推动实施“工程智管”,探索构建无人机巡检、“机器人集群+数字孪生指挥平台”智慧施工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
9﹒加快构建智慧化运维体系。推进数字家庭、智慧建筑建设,布局实施全屋智能化,构建跨终端共享的统一操作系统生态,探索开展建筑物联感知、服务机器人等技术集成应用。发展智慧小区、智慧物业,开展数字化、模型化产品交付和档案存档试点。以现代社区建设为抓手,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开展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与管理。推动城市更新数字平台应用,基于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开展数字化体检评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四)聚力实现产业化发展
10﹒加速现代建筑产业集聚。围绕现代建筑设计施工、新型建材生产、智能施工装备制造、数字化技术服务、智能家居等5类重点产业,梳理全市住建领域产业链企业清单,运用“项目应用+产业孵化”联动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和精准培育力度,支持两江新区、涪陵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等区县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新型建造龙头企业,带动住建领域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聚链成群。(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
11﹒加速传统建筑企业转型。持续推进传统建筑业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发展建筑机器人专业化施工队伍,提升传统建筑业企业的新型建造方式实施能力,加快行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建筑业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加大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住建领域专利技术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12﹒加速新兴产业引进培育。引导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重点前沿领域倾斜,提前谋划空地一体、数字孪生等未来产业技术产品产业布局。引导建筑业向专精特新细分方向发展,重点围绕建筑机器人、数智化平台服务、模块化建筑、集成厨卫、绿色低碳建材等高成长产业,孵化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产业孵化协同创新行动
将智能建造等技术需求列入市级科技创新重点专项支持范围,支持相关企业创建市级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中心、CIM(城市信息模型)技术创新中心、数字住建实验室。以工程应用为牵引,形成开放共享的创新生态,打造建筑机器人产业孵化基地、智能建造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5个以上。构建集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政产学研用金”协同体系,促进先进建造技术在重庆落地转化。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通过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建筑业整体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实施应用场景牵引行动
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不得随意降低实施标准要求;结合“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等需求,持续挖掘新型建造应用场景,推动全市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全面采用智能建造技术。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带头实施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先进建造技术体系化应用;智能建造试点区县应在项目策划阶段明确智能建造实施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实施全链数字赋能行动
构建“数字住建大脑”,深入拓展CIM平台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慧市政、数字管线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AI模型、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驱动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链条重构,加快勘察设计、施工安全等AI场景落地。依托国家数字住建灾备中心开展一体化数据价值转换服务,深化智能体推广应用,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息感知、无源光网络等规模化部署,推动物联网感知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四)实施新技术推广跃升行动
全面深化住建领域新技术应用机制改革,建立“鼓励先进、禁限落后”的推广机制,动态发布新技术产品图谱、禁限落后技术目录,双向并举扩大新技术应用规模。建立住建领域“管理适配、标准支撑”的应用保障机制,强化工程建设标准支撑作用,实现新技术分级管理、事前论证。建立住建领域“市场导向、动态适配”的工程造价服务机制,优化完善计价依据体系,实现价格信息动态更新和多层级发布。建立住建领域“事前介入、服务规范”的项目监管机制,规范建设新技术应用现场监督、设计变更、造价核算等管理流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五)实施创新人才引育行动
完善住建领域“引育留用”立体化人才评价与服务机制,打造涵盖领军人才、技能人才、产业工人的人才梯队。依托“渝跃行动”和新重庆引才计划,办好卓越工程师学院、高级研修班、科创训练营,引育一批高层次、精英化的住建领域创新型人才团队。引导市内高校增设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学科专业,鼓励高职院校与住建领域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新型建造专业工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增设建筑机器人操作工、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等科目。(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组织,建立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政企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协同布局和资源要素保障。开展运行监测,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建筑产业统计体系。强化政策激励,推动住建领域创新产品先试首用,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调整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对重点应用场景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强化宣传推广,举办建筑机器人大赛、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CIM创新应用大赛,积极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需求,推动住建领域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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