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降低及免征重庆部分车辆的车船税,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营造川渝之间协同一致的税收环境。
本次公告中明确有六类车型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具体为:核定载客人数10-19人的中型客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由500元降低为480元;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由600元降低为540元;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由减半征收调整为免征;符合一定条件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将延续免征车船税优惠政策。
重庆市公共交通车船享受免征车船税的优惠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依法取得运营资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票价标准”“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供公众乘用”“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这5个条件。
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车主须为重庆市农村居民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才可以享受免征车船税优惠。
3月底,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降低四川省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
“公告发布后,重庆与四川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实现了统一,有助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协同发展。”重庆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副处长肖杨介绍,全国对于机动车车船税的适用税额是不一致的,车辆车船税的具体使用税额是由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授权范围内确定。
公告明确,已按原政策缴纳2022年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公共交通车船车船税的纳税人,可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