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方向,加快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将有力支撑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要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突出我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特色等重点工作。但目前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仍存在购车成本高、用氢成本高、加氢不便利等困难和问题,在前期市场培育阶段,市、区两级有必要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我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今年7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市经济信息委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牵头起草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市经济信息委通过会议和书面形式多次征求、吸纳相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以及重点企业、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经报市政府同意,11月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政策措施》,着力打通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关键环节,以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加速发展。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推动公共领域示范应用、给予通行便利支持、大力创新商业模式等五项内容。
第一条,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前10座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30%的比例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旨在减轻加氢站建设主体前期投资成本。
第二条,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自2021年1月1日起,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每年进行调整。2021年的补贴标准为: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30元、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旨在给予加氢站运营主体合理运营补贴,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成本,实现车辆可持续示范运营。
第三条,推动公共领域示范应用。市级相关部门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以公交车、市政环卫车、邮政快递车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稳步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旨在压实相关市级部门任务,在前期市场培育阶段,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在全市起到先行先试的作用。
第四条,给予通行便利支持。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中型及以下氢燃料电池货车,可新增纳入我市城市配送示范车辆范围,并给予通行便利。旨在进一步拓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支持氢燃料电池物流车销售推广
第五条,大力创新商业模式。各相关区县加大商业模式探索,制定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专项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企业成立融资租赁平台公司,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示范应用。旨在压实相关区县任务,推动相关区县出台专项政策,重点支持商业化模式创新,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化推广应用。
三、有关说明
《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明确: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按照《政策措施》分工分头落实相关推广任务,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分别落实各自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落实通行便利支持,九龙坡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区县政府落实区级专项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