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3-00027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9 | 发布日期 : | 2023-02-15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3〕8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3-00027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9 |
发布日期 : | 2023-02-15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3〕8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任务落地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市政府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高效抓工作、促落实,确保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严格压实责任,积极推动闭环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负总责,及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分管领域的相关工作,定期研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卡点难点问题。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照市政府工作报告,按照“事项化、项目化、定量化”原则,认真梳理细化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制定年度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盘点销号,确保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三、加强高效协同,严格开展督查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统筹抓总,发挥好协调各方的作用;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共同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建立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高效运转机制。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日常督办,定期通报结果,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等。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等。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5.进出口总值增长3%。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市税务局、市贸促会等。
6.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7.高质量发展态势加快恢复呈现,经济活力创造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10.粮食生产、节能减排降碳等指标完成国家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等。
二、重点工作
(一)奋力抓好扩内需稳增长,推动经济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
11.促进投资放量,深入开展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完成交通投资1100亿元、城建投资1350亿元、水利投资390亿元、能源投资400亿元,加大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全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1%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通信管理局。
12.加大产业投资,力争制造业投资增长12%以上,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提高到36%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13.稳定房地产投资,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房地产投资逐步回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市税务局、市信访办等。
14.激活民间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社会民生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能源局等。
15.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档升级知名商圈,加快打造消费新地标,培育创建一批国际消费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商文旅体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城市、夜间经济示范区。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培育文旅消费热点,繁荣发展“四首”经济、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等新业态。适时推出消费促进政策,鼓励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扩大县乡、线上、外来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16.强化招商引资,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坚持“亩均论英雄”,优化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和管理效能,增强园区综合效益。推进产科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招商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
17.壮大市场主体,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新的减负清单。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投资局等。
18.加强企业培育,实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企业上市“育苗”行动和科技企业成长工程,健全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政策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重庆证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等。
19.完善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引导大中小、上下游、产供销企业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20.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快高风险企业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司法重整,防范化解债券违约、单体企业信用风险和社会领域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1.统筹盘活资金资产资源,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等。
(二)奋力抓好以制造业为重点的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22.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地位,“链群并重”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延伸,“整零协同”推动燃油汽车转型,持续推动摩托车产业转型发展,提高传统机械装备成套化、精密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冶金建材化工行业改造力度,推动轻纺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煤电油气、原材料等资源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等。
23.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提速建设整车及配套项目,一体规划建设运营“充储泊”设施;提速特色工艺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风电机组等高端装备;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轻合金、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合成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全国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推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同发展,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2%。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招商投资局、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等。
24.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人工智能、硅基光电子等前沿技术产业化,提速建设重庆卫星互联网产业园,共建成渝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能源局、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25.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打造“名企名品名园名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招商投资局、市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等。
26.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等试点。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27.加快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健全枢纽集疏运体系,提高干线运输规模化水平和支线运输网络化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重庆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
28.加快建设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城市,培育一批工业设计中心,打造优秀工业设计师“千人库”,办好工业设计大赛。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
29.加快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国家质检基地、食品药品检测基地,培育千亿级检验检测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30.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等。
31.壮大数字产业规模,提升“芯屏端核网”全产业链竞争力,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32.夯实数字底座,扩容提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域名F根镜像节点、国家“星火·链网”区块链超级节点,提升中科曙光、华为等计算中心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等。
(三)奋力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33.推进数字化变革,迭代升级“城市大脑”,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打造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新图景。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推动数字化改革向财税金融等领域延伸。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等。
34.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打造渝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民营企业全周期全方位赋能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60%。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人力社保局等。
35.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新培育一批国有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国企上市步伐。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市税务局等。
36.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科技局等。
37.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高法院、市知识产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四)奋力抓好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产业、金融、人才良性循环。
38.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启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打造未来产业科创园,支持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示范建设,创建国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000家、科技型企业突破4.8万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组建创新联合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招商投资局、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等。
39.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40.打造高效能科创体系,提质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创新高地,推进重庆国际生物城、荣昌畜牧科技城、潼南农科城等科创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广阳岛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广阳岛绿色发展公司)等。
41.争取国家实验室重庆基地落地,加快建设超瞬态实验装置、金凤实验室二期、中科院重庆科学中心等科创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广阳岛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广阳岛绿色发展公司)等。
42.瞄准应用数学、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等优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等。
43.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深化科技评价、科技激励、青年科研人员减负等改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
44.推广知识价值、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促进专精特新、科创培育等基金市场化运作,健全科技企业上市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等。
45.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施高水平人才集聚计划。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协等。
46.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科普力度,营造全民创新创业创造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等。
(五)奋力抓好双核引领、区域联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
47.推进重庆都市圈建设,增强中心城区极核功能,打造城市高端功能集中承载地、展示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委等。
48.提升主城新区综合承载能力,梯次推动主城新区与中心城区功能互补、同城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局等。
49.深化都市圈各地区合作,构建主城都市区带动周边城市一体化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0.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支持渝东北承接沿江优势产业转移,加快万开云同城化进程,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支持渝东南建设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民族宗教委等。
51.推动区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等。
52.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市金融监管局等。
53.推进川渝全域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成渝高速公路扩容等标志性工程,共建成渝跨境公路运输联盟、内陆无水港、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培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
54.促进重庆都市圈与成都都市圈高效衔接,提升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川南渝西融合发展水平,打造便捷生活行动升级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重庆市税务局等。
(六)奋力抓好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55.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发挥重庆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增强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国际航空网络接驳联系。在通道沿线布局国际经贸合作示范区、国际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海外仓,放大“通道+经贸+产业”联动效应。
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重庆海关、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两江新区管委会等。
56.完善开放平台功能,深化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合作,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探索,加快建设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示范区。增强各类园区国际贸易功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招商投资局、重庆海关、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重庆经开区管委会。
57.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巩固计算机、手机等产品出口优势,扩大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智慧医疗等产品出口,提升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规模。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等。
58.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培育新兴服务贸易。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司法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
59.持续扩大数字贸易规模。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60.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为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来渝提供便利,推动经贸人员常态化走出去招商引资。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61.高标准办好智博会、西洽会、中新金融峰会、川渝地区—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论坛、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贸促会、两江新区管委会。
(七)奋力抓好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62.严守“三条底线”,推进脱贫村产业提质增效和脱贫群众稳岗就业,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民族宗教委等。
63.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推进“稳粮扩油”工程,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00万亩,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
64.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打造火锅食材、重庆小面、柑橘、榨菜、荣昌猪、丰都肉牛、预制菜等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65.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工程,推广“巴味渝珍”“三峡柑橘”等区域公用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等。
66.壮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供销合作社等。
67.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农房质量安全、数字乡村等工程,健全抗旱水源工程体系。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等。
68.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等。
69.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0.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等。
71.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占比下降10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等。
7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以农村信用、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性融资担保为重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八)奋力抓好城市更新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73.深化城市规划设计,出台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类有序提升实用性镇级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规划刚性执行。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74.优化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市经济品质,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5.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深化“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和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利局等。
76.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实施112个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缓堵促畅三年行动,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7.提升城市人文品质,推进传统风貌区保护修缮工程,让城市更具历史底蕴、独特风貌、烟火气息。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
78.推动城市治理改革创新,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79.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完善基层治理平台,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等。
80.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启动城市路桥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
81.促进城市智慧运行,丰富交通出行、设施管养、安全监测、社区服务等智慧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委等。
(九)奋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82.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50万亩、国家储备林100万亩,治理坡坎崖100万平方米。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83.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实施交通、扬尘、工业、生活污染控制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峡库区清漂保洁,深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新污染物治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等。
84.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基本完成秀山锰渣场整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85.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体系,促进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倡导绿色消费,强化绿色创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水利局等。
(十)奋力抓好文化强市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86.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程,创建重庆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加快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一批全民国防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重庆社科院、市社科联、红岩联线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委政法委等。
87.开展文明新风满巴渝行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规范化、制度化。评选“富民兴渝贡献奖”,表彰“感动重庆”“重庆好人”。构建“书香重庆”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
88.提升重庆文化软实力,加大文艺出版精品创作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发展新型媒体、智慧广电、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业态,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0%。实施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89.全面启动西部国际传播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传播创新基地、对外话语创新基地、对外文化交流基地和高水平外宣智库,办好“感知重庆”“重庆文化周”“陆海之约”等文化交流平台,讲好重庆故事、传播重庆声音。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外办、市教委、市财政局等。
(十一)奋力抓好社会民生事业,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施惠民暖心优服务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90.让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支持“两群”地区创建三级医院。扩大药品、耗材集采范围。开展健康县区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稳妥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市经济信息委、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等。
91.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92.让就业社保更加健全有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调增社会救助标准。提升农村薄弱养老机构能力。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保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间),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残联、市住房城乡建委。
93.让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创建。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进高等教育“双万计划”落地增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
责任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化旅游委、市科协等。
94.让社会更加安定有序,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化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市消安办、市食药安办、市国动办、市双拥办;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办、市民族宗教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95.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残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6.突出政治建设,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97.深化法治建设,让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成为鲜明标识。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98.狠抓效能建设,让革新立新、担当实干蔚然成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99.强化廉政建设,让清廉文化、新风正气持续充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100.矢志团结奋斗,让凝心聚力、同心筑梦成为时代强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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