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的效果如何?对此提出不少意见怎么办?可以通过评估来“打分”,不合理的可以终止执行或者调整决策。
12月21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其中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提出较多意见,决策机关可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作出新的决策。
规则施行之后,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等进行调查分析与综合研判又有据可依。
意见较多只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情形之一。还有哪些情形下适用?
工作规则中明确了5种情形,比如重大行政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提出较多意见;决策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其中还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可以对决策事项所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整体评估,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主要内容进行部分评估。
评估方式上,可采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通过问卷调查、舆情跟踪、实地调研、座谈研究等方式进行;评估程序上,按照成立评估工作组、制订评估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评估报告依次进行。
由此而来的评估报告,将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继续实施、中止执行、终止执行或者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机关作出中止执行、终止执行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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