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作为促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2014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审计署于2018年全面修改并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内部审计的内涵和外延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市于1998年制定的《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修改现行办法纳入预备项目。为加快立法进度,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按照审议项目推进。
在立法审查阶段,市司法局通过书面、座谈等方式征求了市委有关工作机关、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关专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市工商联、有关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等单位的意见,并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18条,经逐条研究采纳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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