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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供节水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20年度)

发布时间:2022-04-1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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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城市供节水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城市供节水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维护生态环境。 城镇供水行业资质管理   计划节约用水、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 供水、节水行政监察 供水设施建设费管理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

重庆市渝中区捍卫路32号16层

法定代表人

刘宗星

开办资金

36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0.4

207.8

网上名称

重庆市城市供节水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3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动

1、配合推进主城水厂规划建设工作。观景口水厂一期工程已建成,新大江水厂厂区已基本形成20万吨/日的能力,大学城水厂三期工程已具备通水能力。中心城区部分水厂关停任务正在积极推进,已完成玄坛庙、涂山等5座水厂关停。土主隧道、龙兴隧道、礼嘉大桥、水土大桥、红岩村大桥及曾家岩大桥等应急互联互通管道正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2、参与城市日常管理检查现场采集。根据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重庆市城市日常管理工作考评方案》规定,分三批共9人次参加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城镇群17个区县城市日常管理供节水专业检查现场问题采集工作,并及时将采集情况上报至供节水处。 3、开展主城区直饮水设施日常巡查。按照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安排人员和车辆,和供节水处开展主城区公共直饮水管理月度日常巡查工作,全年共计出动检查车辆56台次,检查直饮水设施设备400余台次,确保了直饮水设施完好、水质合格。 4、加强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城市供水企业积极开展供水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城市管理局对区县城市供水企业实施安全检查10厂次。汛期配合局领导、供节水处到主城区督促指导城市供水服务保障工作。全市600余家供水企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亡人事故,未发生影响较大的供水灾害事故。 5、持续开展主城供水管网巡查工作。全年共计开展供水管网保护巡查9154人次,2943车次,宣传教育1330人次,排除管网安全隐患146,发出整改通知书192份,签订供水安全保护协议39份。全年共发生施工爆管事故105件,自然爆管442件,及时处置大渡口区茄子溪竹园小区DN200供水管道被施工挖爆等6件爆管事故。 6、强化川渝水质信息共享联系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强化了川渝水质信息共享平台的线上、微信群或QQ运行。编制新冠病毒防控专刊,指导40余家供水企业疫期水处理工作,澄清网络关于消毒误导谣言。发布两江藻类预警预测共110次,汛期高浊预警3次,及时指导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锰、藻类突发污染应急处置,有效保障川渝两地供水水质安全,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力量。 7、突出抓好城市水质监管。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对全市各区县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化验工作。全年共监督抽检55厂次,各厂均按照出厂水106项、管网水42项分析进行全分析检,对部分区县的原水进行了29项检测。并按月将水质监测结果刊登在《重庆日报》、市城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2个水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全年抽检区县级以上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 8、全方位开展二次供水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区县供节水主管部门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万州等7个区县供节水主管部门对于二次供水管理的相关问题。全年处理二次供水投诉事件5次,及时将供水企业的处理情况向用户进行跟进反馈。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和户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截至目前完成老旧管网改造超过280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已控制在10%以内,完成户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约3.36万户。 9、加大力度收集水质检测数据。按照城市管理局水质管理要求,起草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和数据收报的通知》,细化明确了区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定期收集各区县上报的水质检测结果和编制水质报告,汇总形成报告报市城市管理局。 10、承担城市节水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为《重庆市城市节水规划(2020-2035)》的编制工作提供管网漏损控制等相关数据资料。按照市城市管理局节水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今年全市应达标国家节水城市Ⅱ级标准,按照分工我中心对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部分指标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协助供节水处从7月至8月完成了对主城中心区(高新区、两江新区)督导,目前全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两江新区)已基本达标国家节水城市Ⅱ级标准,主城区已全部开展重庆市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协助供节水处参与对丰都、涪陵、垫江、梁平等区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工作。 11、开展年度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协助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采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节水短视频、节水技术云课堂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其中线上线下活动共计163场次,现场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20万余册、设立宣传展台60多个、推送各类节水信息15.5万条,开展线上节水知识专家讲座2次,线上活动宣传量达300万人次。通过宣传让节水知识深入人心,营造全民节约用水良好氛围,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2、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进“非居加价”工作。积极协助市城市管理局,推动《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出台,多次参加了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及相关市级部门的专题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参与讨论非居民超定额加价执行后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完成了部分大型商超、酒店、洗浴业、工业企业等单位近2年非居民用水超定额收费测算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积极配合供节水处推动非居加价相关文件的出台。目前永川、壁山、铜梁等地进行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中心城区也将于今年出台开始实行。 13、推进《重庆市城市供节水管理条例》的修订。开展市内调研2次,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咨询论证会2次,并提交相关立法工作资料。通过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全社会及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和相关供水企业征求了《供节水条例》的意见。协助做好《条例》立法工作论证会有关工作,形成了《条例》年度送审资料,报市司法局和市人大审查。 14、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掌握职工动态情况,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确保“底数实”、“情况明”。严格门岗守卫制度,加强人员出入体温检测和健康状态观察。对办公场所“日消毒”,统一采购防疫物资。制定了《办公楼防控措施管理办法》、《疫情期间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暂时调整办公方式有关事项》,配合驻地社区完成了多项防控任务。 15、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协助中心派驻彭水县大垭乡冬瓜村任第一书记王佐同志争取到市级单位帮扶资金16.3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并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制定了《中心消费扶贫物资管理制度》,采购丰都县三建乡和彭水县大垭乡冬瓜村农产品4万元。深入开展扶贫调研,慰问建卡贫困户3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参加了丰都三建乡扶贫成果展示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变动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变动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变动






填表人: 刘洋联系电话:15025659403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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