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63 | 主题分类 :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 2022-03-30 | |||
标题 : | 重庆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 有 效 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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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 电子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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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 2022-03-30 |
标题 : | 重庆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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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重庆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160万余条,其中,市本级公开67万余条,区县公开93万余条。
(一)大力推动主动公开。一是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国家层面重大规划公开发布,主动公开市、区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等信息近300条,市级历史规划(计划)信息442条。二是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公开发布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政策信息,及时规范公开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防疫服务信息3.7万条,及时回应公众咨询300万余件次,发布疫情防控等健康科普信息16亿条。三是切实做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庆四川两省市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联合实施方案》等重要政策信息,集中发布川渝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技创新区域协同等领域政策信息1000余条,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随机抽查事项、检查结果等信息10万余条。动态公开全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3个清单,深入推进川渝通办、西南五省“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等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办事指南信息20万条,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需求。五是切实做好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贯彻国家部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形成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目录清单,实现公开内容具体化、公开要求标准化、公开栏目模板化,17个市政府部门和38个区县统一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公开各类信息100万余条,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一是全面推进政策解读。修订《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办法》,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级政府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实现“应解读尽解读”。二是持续提升解读质量。重点围绕政策出台背景、主要政策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重点内容开展实质性、针对性解读,不断提升图文图表、动漫、音视频、新闻发布等解读占比,创新推出“发言人来了”面对面解读产品。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万余条,图文图表、音视频、动漫等占比达50%以上,共举行新闻发布会519场。三是有效改进关切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发布后的各方反映,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被误读误解。建成“政策咨询问答库”近20个,汇集常见政策咨询问题30万余条,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专区、政府网站等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200万余次。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修订更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精准指引。坚持便民原则,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全面掌握申请人诉求,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办理程序,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02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策文件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立、改、废”情况,系统清理失效、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构建起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库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三是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资源库,建立政务信息分类标准,加强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加强分析利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五)加强公开平台监管。一是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大力推进“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建设,全市优良政府网站占比63.6%,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9.3%。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行“三统一”(统一名称、统一位置、统一格式),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内容发布和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三是厚植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针对部分特殊人群,建设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覆盖市、区县、乡镇的政务公开专区1281个,保障互联网设备1633台、打印机1365台、纸质政策资料16万份,累计提供咨询服务20万次,有效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四是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累计向12700余家党政机关、单位场所等免费赠阅。五是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工作群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率和到达率。
(六)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持续深化“1+41+N”培训体系(1次全市集中培训,41个区县政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集中培训,市、区县政府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本领域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1年,全市共举行市、区县、乡镇三级各类培训会、专题会、业务会500余次。二是健全考核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三是规范社会评议。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四是坚持正向激励。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成效突出的20个单位和2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五是加强检查通报。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妥善处理社会公众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27件。
(七)积极开展探索创新。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成全市统一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库。全方位清理各级各类制度文件,建成重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库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171件,市、区县两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126件,对最重要、最核心的政府信息实现统一、规范全链条管理、全场景应用,为优化城市治理、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创设“政策直通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渝快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汇集从国家到地方现行有效的各类涉企政策文件1045个,构建“1+X”政策展示推送体系,向全市300余万市场主体全景展示、精准推送,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服务。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面对面开展政策解读。邀请市、区县两级政府政策制定者、执行者作为“发言人”走进社区、园区、校区,面对面现场答疑释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共开展“发言人来了”活动225场,1100名新闻发言人和业务骨干累计与2.3万名群众面对面交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2000余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9 |
10 |
17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45 |
684 |
61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285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057276 | ||
行政强制 |
21950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774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26 |
289 |
8 |
42 |
37 |
0 |
550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3 |
20 |
0 |
0 |
0 |
1 |
14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02 |
168 |
4 |
37 |
29 |
1 |
364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24 |
29 |
0 |
0 |
0 |
0 |
35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4 |
8 |
0 |
1 |
0 |
0 |
4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1 |
3 |
0 |
0 |
0 |
0 |
3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5 |
2 |
2 |
0 |
0 |
0 |
49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4 |
1 |
0 |
1 |
0 |
0 |
2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9 |
3 |
0 |
0 |
0 |
0 |
3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3 |
4 |
0 |
0 |
0 |
0 |
2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03 |
61 |
2 |
3 |
6 |
0 |
97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9 |
2 |
0 |
0 |
2 |
0 |
5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4 |
3 |
0 |
0 |
0 |
0 |
37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2.重复申请 |
43 |
4 |
0 |
0 |
0 |
0 |
4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0 |
5 |
0 |
0 |
0 |
0 |
4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6 |
0 |
0 |
0 |
0 |
0 |
56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112 |
293 |
8 |
42 |
37 |
1 |
549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7 |
16 |
0 |
0 |
0 |
0 |
15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81 |
37 |
3 |
18 |
339 |
354 |
87 |
8 |
83 |
532 |
68 |
3 |
0 |
12 |
83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功能和作用发挥有待加强,重点信息公开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及时性、规范性有待增强,政策解读质量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抓好规划设计,强化经费保障,组建运营团队,把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真正建设成为“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更好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优化营商环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细化操作标准,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持续深化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打通政策知晓“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市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扎实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我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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