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修订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动态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标准同比分别增长2%、1.7%、2.1%,有效保障77.32万城乡低保、17.71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农村低保标准位居西部第一。
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全市开展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88个,支出资金0.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40.42万人次。
加快建设“渝悦救助通”,梳理29类重点指标,多跨协同监测15类196万低收入人口,累计推送预警提醒信息41.6万条,精准入户核实纳入保障4.52万人,退出3.46万人。
创新开展特困供养人员“解需暖心”服务,作为西部唯一全域试点地区纳入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全年摸排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2.22万人次,摸排发现群众有效诉求5437个,帮助解决困难问题3711个。
儿童福利范围扩面延展
建立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分别增长13.7%、15.7%,惠及儿童1.2万名。
在全国率先将城镇留守儿童纳入关爱保护体系,创新开展“童心相伴”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惠及儿童16万人次。
深化儿童主任赋能增效行动,编印《儿童主任工作指引》2.4万余册,征集儿童主任典型案例52个、事迹65篇,全面提升儿童主任职业认同感、荣誉感。
特殊困难群体精准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10%。残疾人服务事项跨省办、网上办、一次办质效不断提升,累计“跨省通办”229件次、“全程网办”1.57万件次、“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一次办”2.7万件次。
巴南、永川、大足3个试点地区顺利完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评估验收。
“精康融合”行动扎实推进,在全市100%的区县、85%的街道、71%的城市社区和36%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56%以上,5.2万余名精神障碍患者接受“家门口”社区康复服务,800余人实现辅助性就业。忠县被确定为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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