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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兜牢民生服务底线

发布时间:2024-06-04 16:26
发布时间:2024-06-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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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现有养老机构35家、床位2520张,建有21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6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近年来,荣昌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54321”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聚焦“三个维度”

推动养老政策落地

荣昌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纳入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是深入调研,区政协牵头对全区特困人员和敬老院进行全覆盖走访调研,总结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二是专题部署,区委书记先后两次召开养老服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相关工作。三是出台方案,区政府研究出台《荣昌区提高特困人员生活品质实施方案》,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开展“四项行动”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开展提档升级行动。将全区17所敬老院升级改造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区级财政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敬老院升级改造,按照分类改造、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要求,全面提升敬老院硬件设施水平和特殊困难群众的养老生活品质。

开展经费保障行动。提高敬老院管理运营经费,由原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基本生活金总额的15%提高至25%,明确每两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增一次;增加敬老院管护人员经费,在按比例配备护理人员基础上,每所敬老院至少再配备1名专职管理院长,收住人员超过40人以上的再配备1名副院长,所有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区级财政进行保障;新增敬老院评估护理经费,区级财政按照每名特困人员50元的标准预算安排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经费。在原护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入住敬老院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分别给予500元、200元每人每月的护理补助。按照特困人员每人每年240元标准预算安排特困人员生病住院照料护理补贴。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连续五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连续四年引进2家社会工作组织对全区17家公办敬老院入住老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关爱慰藉等服务,增强入住老人幸福感。

开展队伍建设行动。每年采取定向、订单的方式,培养养老护理技能与管理人才400余人;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和标准化建设培训,全区现有养老护理员220人,持有初级以上养老护理证196人,占比达89%。

建立“五支队伍”

构建关爱服务体系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54321”工作举措,落实散居特困人员探访关爱服务。区委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党建统领和督查评估“两项机制”,强化督导管理;组织镇街开展“三项行动”,落实“四个政策”,提升散居特困人员生活品质。通过建立“五支队伍”,构建散居特困人员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专职工作队伍,扎实开展特困人员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和常态化管理服务;二是建立“一对一”日常照护队伍,改善散居特困人员生活环境,负责散居特困人员日常照应、生病看护等工作;三是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特困人员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四是建立健康服务队伍,确保特困人员健康有人服务;五是建立评估专家队伍,统筹协调全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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