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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6-0005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6-07-21 发布日期 2026-08-10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26〕17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6-00059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6-07-21
发布日期 : 2026-08-10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26〕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重庆市“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

(2026—2030年)》的通知

渝府发〔2026〕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十五五”社会发展规划

(2026—2030年)


为更好推动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26〕7号)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发展必须致力于共同富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化数字赋能改革增效,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别,统筹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到2030年,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占比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重点群体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更加公平,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基础民生服务更加普惠可及,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

专栏1  “十五五”时期重庆市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5年

2030年

指标

属性

公平性

1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3

不超过

国家控

制标准

预期性

2

在地高校毕业生留渝率

%

54.47

60

预期性

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95左右

约束性

4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比例

%

58

60

预期性

5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72

677

预期性

6

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均衡性

7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2.21∶1

2.1∶1

左右

预期性

8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比

1.22

≤1.2

预期性

9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比例

%

24.32

100

约束性

10

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人数

万人

39

50

预期性

普惠性

11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1.5

12.1

约束性

1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6.71

≤26

预期性

13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3.51

3.7

预期性

1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

%

54.38

≥60

预期性

普惠性

15

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

%

2

60

预期性

16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71.4

80

预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立比例

%

84.85

≥90

预期性

18

0—3岁婴幼儿入托率

%

12.3

18.3

预期性

高品质

19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19.99

25

预期性

2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4.7

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预期性

21

全市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

0.96

1左右

预期性

22

人均预期寿命

79.85

80.5

预期性

23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3.37

4

预期性

注:本规划所列指标,仅作发展方向引导与政策参考,不构成对相关行业市场准入的总量限制。

二、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共筑生育友好型社会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坚持生育友好政策导向,推动生育支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支持高水平妇幼保健机构和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实施孕育能力提升计划,加力推进早孕关爱行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生育保险。稳步提高产前检查待遇保障水平,完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政策,实施辅助生殖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国家法定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规定。

优化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新建居住区同步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办托,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医育结合等多种模式。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探索发展2—6个月小月龄托育服务。探索开展父母参与的0—3岁婴幼儿养育教育实践。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增强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加强未成年人关爱。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推动儿童友好型医院、公园等空间设施改造,建设一批儿童友好城区、社区。实施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深化体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试点工作。推动学校午休设施建设,建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城乡社区家长学校,推广未成年人假期公益托管服务。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强化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健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持续开展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促进妇女健康发展。推动修订妇女权益保障、家庭教育促进等条例,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建好用好“渝好空间”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持续为适龄女性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推动“两癌”筛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支持妇女平等就业、高质量就业,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行动。

完善家庭支持政策。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研究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待政策。落实对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要求,鼓励用人单位设置“育儿友好岗”并实行弹性工作制,加强办公场所、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维护。加快建设婚育友好型社会,大力弘扬新型婚育文化。

专栏2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提升生育医疗服务设施能力。争创国家生殖健康医学中心,布局市级区域生殖健康医疗中心4个,建设市级高水平妇幼保健机构1个、区域妇幼保健中心4个。

扩容提质普惠托育服务。推动人口较多的区县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利用街道、社区设施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家门口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建立生均运营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备案的托育机构联合开展婴幼儿健康服务。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均保持稳定。扩大农村妇女技能培训覆盖面,实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培育女性领军人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45%。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家庭覆盖率达100%。中小学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比例达100%,心理健康教育持证率达100%。

(二)打造青年圆梦之城

吸引青年留渝来渝。加快构建青年友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和工作生活环境,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深化实施“新重庆引才计划”优秀青年专项,出台青年创业促进条例,引导企业完善青年员工成才培养、职业发展体系。推动城市“适青化”改造,建设青年发展型园区社区街区,在青年就业集中区域布局低成本工作空间、生活居所,建设24小时城市社交目的地。实施青春小店赋能计划,引育集聚青春主理人,发展青春经济,推动打造青年发展的城市名片。

激发青年创新创造活力。实施产业聚青行动,培育文创动漫、数字创作、电子竞技等青年喜爱的就业形态。培育共享办公室、青创园、青年创业街等平台,构建更具包容性的青年科技资源共享体系。健全青年创业失败援助机制。擦亮“青春建功新重庆”总名片,深化“青”字号品牌建设,实施“志愿山城”行动计划,孵化青年社会组织150个。

做好青年发展服务保障。健全青年薪酬待遇稳定合理增长机制,扩大新兴领域从业青年基本社会保险缴纳覆盖面。实施青年安居工程,扩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公租房保障试点,加快构建青年“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阶梯式住房支持体系。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引导。

专栏3  青年发展服务保障

提质建设青年服务阵地。打造重庆(国际)青少年营地、重庆市青年婚恋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实体阵地、重庆市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等平台。规范建设运营青年驿站、青年公寓1万个(套)。

提升为青年服务水平。每年滚动实施“我为青年办实事”民生项目10件。实施“未来之桥・青聚重庆”青年对外交流行动。推广普及青锋贷、乡村振兴青年贷、青年安居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实施婚姻家庭“家和计划”。

(三)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扩大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发布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名单,推动普惠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40%。探索新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发展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强化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和县域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推行“政府+社会+市场”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养老服务联合体,深化“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社会化运营。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创新设置村(社区)养老服务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培养一批养老护理型人才。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依托区县资源禀赋布局建设银发经济产业园。优化健康管理、远程监护等智能化服务,建设智慧养老院100个。加强健康老龄化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引导企业开发疾病早期筛查和健康用品,推动机器人技术与医疗康复、智能家居等深度融合,培育康养旅居、助医助浴等养老消费新业态。鼓励推出老年群体专属商业健康保险。

加强老年人社会参与和权益保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提升至60%。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发展老年大学,推动老年教育向社区延伸,广泛开展“乐享银龄”系列活动。实施老年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稳妥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创造多样化就业岗位。培育“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品牌。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涉老风险预警防控与适老法律服务机制。

专栏4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优化居家社区养老供给。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医、助急等功能,按需灵活优化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推动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0%。深化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机制改革,老年助餐服务街道覆盖率达100%、乡镇覆盖率达50%。加快适老住宅建设,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5万户。实现村(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

提质升级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颐乐老年护养中心项目。每个区县建设3—5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银发综合体250个。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支持盘活校舍等闲置资产发展养老服务。提档升级500个规范化农村互助养老点。

提升医养结合能力。建成社区医养中心40家。原则上每个区县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深化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5000名。

三、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一体打造党的创新理论主课堂。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打造“红岩思政”育人品牌。统筹推进各类实践课程和课程实践,建立中小学校红色研学和国情研学制度。

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实施中小学德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高科技教育水平,加强科学教师和实验设备配备。实施“逐光成长”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程、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和美育浸润行动,开设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

专栏5  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实施“红岩思政”育人品牌建设工程。“红岩思政”研学线路达200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中心达150个。

实施“逐光成长”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程。中小学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普通高校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

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60%,“小眼镜”、“小胖墩”、脊柱侧弯等问题有效缓解。

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力争累计培育国家级美育类示范性特色学校和基地150个。

实施学生劳动教育素养提升计划。学校劳动实践场所配套使用率达100%,打造市级特色劳动实践场所50个。

实施校家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计划。打造特色“教联体”100个,80%以上的区县校家社协同育人质量达优良水平。

实施终身学习服务品质提升计划。打造“渝社学堂”社区教育服务阵地。建设优质终身教育课程100门,建成终身教育特色品牌30个,建设学习型社区100个、学习活动品牌1000个,培养“百姓学习之星”10000名。

(二)促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健全适应人口变化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校点布局,推动教育资源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动态调整、余缺调配。稳慎推进中心城区学校扩容增位,加强城市新区中小学建设、新建中小学设施设备配置。有序推进乡村小、散、弱学校整合撤并,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紧密型“教共体”建设覆盖率达60%。

加快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优质学校。加强校长、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探索建立相适应的教职工配置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新领雁工程”。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探索“新优质园+”多样化合作模式。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健全幼小双向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完善全覆盖的幼儿安全防护体系。

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新卓越”普通高中建设工程,优化盘活闲置校舍资源,稳步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接续开展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持续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深入推进县域高中振兴行动,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

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建设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建设医教康一体化融合发展实验区,推动国家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强化孤独症儿童教育保障,完善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支持政策和招生渠道。促进专门教育优质规范发展,优化专门学校建设布局。

专栏6  基础教育公平优质促进行动

实施“新优质园”提升计划。制定新优质幼儿园标准,推动新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全覆盖。

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实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全覆盖。

实施“新卓越”普通高中建设工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普通高中20所、市级“新卓越”普通高中100所。

实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计划。每个区县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

(三)加快高等教育突破跃升

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引导高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向理工科转型,本科及以上理工农医类毕业生占比达60%。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新型研究型大学。持续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和研究生培养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在学研究生规模达16万人以上。持续改善高校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

加强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深入实施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扬帆”工程,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持续壮大“高峰”“高原”学科,构建优势特色学科集群。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建立“专业—产业”映射网络。支持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新兴学科建设,持续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科学布局前沿方向和社会急需学科。健全高校课程内容更新机制。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推动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专栏7  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扬帆”工程

优化高校空间布局。新建重庆大学智谷校区、西南大学两江水土校区,支持重庆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西南大学建成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增2—3个高校入选“双一流”。博士学位授予点数量达155个。

实施一流学科攀登计划。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学科世界排名前1%数量达100个以上、1‰数量达10个以上。

(四)推动职业教育提质领跑

持续提升办学质量。稳步扩大职业本科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职业本科学校达8所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本科学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点。支持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实施中职“双优建设计划”,中职学校优化整合至100所左右,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深化教学关键要素改革,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动态保持在90%以上。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实体化运行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健全产教融合多元主体责任与风险分担、考核奖惩机制。

拓展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支持中小学校建设职业体验中心或研学基地。稳步推进综合高中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课程互选、资源互通、学籍互转。实施“中高本”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参与贯通人才培养职业院校比例达85%左右。支持校地共建乡村振兴学院、新农学校、田间学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

专栏8  职业教育提质领跑计划

实施第二期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建成国家“双高建设计划”高职院校10所,支持各高职院校至少建成1个优势品牌专业(群),建成高水平专业(群)50个以上。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产教融合共同体。建好西部职教基地,入选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2家,建成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1个,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实现区县全覆盖。建成国家级产教深度融合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16个。孵化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

(五)构筑高质量教育发展生态

构建数字教育新生态。加快形成数字教育“135E”体系能力,建设重庆教育数据仓。编制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师发展行动,探索打造“人工智能+”未来学校等。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发“惠学生”“数智强师”“数智校园”等综合应用场景。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行中小学生全学段成长性评价,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加强对“掐尖”“小升初”违规考试招生等问题的治理。稳妥推进中考改革,探索普通高中多元化录取机制。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改革。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待遇保障。深入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巴渝优师,突出教师教书育人实绩考核。引导规范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高水平教育开放合作。推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知名高校来渝合作,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0个以上。推进“留学重庆”品牌建设,迭代升级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推动来渝留学规模质量双提升。举办一批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支持职教出海。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重点城市教育协同发展。

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健全就业促进体制机制

强化宏观政策就业协同。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指标体系,力争培育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5个以上。健全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动态调整就业政策和储备应急政策,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实施就业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拓展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就业新空间,实施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城镇新增就业325万人以上。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争创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用工需求和未来职业预测大模型。实施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巩固拓展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就业公共服务清单,促进“家门口”就业改革。探索建设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人员训练基地,培育专业化服务队伍。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加大“数智工匠”培育力度。实施技能强企行动。

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指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有效治理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畅通网络投诉渠道。

专栏9  产业发展促就业行动

制造业促就业。持续壮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做好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带动就业。

服务业促就业。围绕构建“9611”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便利多样化发展,拓展就业岗位。到2030年,全市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占总体就业人数60%左右。

(二)更大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力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五年达到160万人以上。实行学科专业就业红黄牌提示制度,提高教育体系与市场需求对接匹配率。继续实施青年群体技能培训专项计划、就业见习提质增效计划、十万大学生职业体验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服务衔接机制,推动长期失业青年就业服务全覆盖。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培育壮大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县域富民产业,拓展乡村振兴就业空间,加力扩围实施以工代赈,吸引农民工就近就业60万人以上。完善外出务工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培育劳务品牌。举办“重庆农民工日”等活动,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管理,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防范化解由失业导致的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行动,动态调整对象认定标准和退出流程。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创造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完善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就业服务与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

专栏10  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拓展就业岗位。扩大实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习促就业计划。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打造“青来渝州”就业创业综合体10个。建设青年就业驿站50个。实施“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

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实施青年群体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次。支持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支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体系。推进“渝创渝新”创业扶持工程,健全创业培训、孵化、服务等联动机制,提质发展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等平台。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体系,用好风险补偿资金池,健全银担风险熔断机制。分类培育科技、产业等“+创业”新模式,拓展人工智能赋能创新创业创意空间,推动OPC(一人公司)集聚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带动海外就业。

推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就业岗位,妥善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实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行动计划,发展夜间经济、小店经济、上门经济等,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建设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线上零工平台。探索建立新职业观测站,开展新职业培育、认定和评价。

专栏1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提升计划

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每年1万人次。

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扩围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在就业地平等纳入保障性住房、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实施暖心关爱保障工程。建成新就业群体友好阵地7500个以上。

五、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增进全民健康福祉

(一)保障超大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加强传染病监测防控救治。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积极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市级区域疾控中心5个,推进区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建成三甲疾控中心10个以上。加快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升传染病定点医院防治能力。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迭代升级“疫智防控”应用。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保障。建成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三级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强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医疗应急救治机制,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平急转换使用。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部门信息联动共享,“120”电话10秒接听率、3分钟内出车率达99%以上。加强血液安全保障,争创国家区域血液安全中心。

推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干预,成人肥胖率控制在30%以下。加强慢性病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10.5%。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助救治,扩大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供给,规范化建设心理、睡眠门诊。加强职业病、艾滋病防治。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科门诊建设,提升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争创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拓展创新药物、辅助器具等临床科研和产品应用,培育多元健康服务新业态。

专栏12  超大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建设

实施公共卫生实验室提质工程。推进市疾控中心重大疫情确诊实验室及生物样本库建设,建成重医附二院江南院区感染楼扩建工程。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实验室集群,市疾控中心重点储备并部署宏基因组与多组学、成簇的规律间隔短回文重复序列快速检测等新一代检测技术。

补齐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短板。建成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建强重医附一院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精神专科门诊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甲级以上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80%以上。

(二)加强优质高效智慧医疗服务供给

增强高水平医疗服务。争创国家医学医疗“双中心”,布局建设市级“双中心”。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培育计划,打造一批研究型医院、高水平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新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5个以上。持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优化等级医院评审激励机制。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网格化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开展常态化巡回医疗服务。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标准化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占比提高至95%。健全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推动医疗卫生人才“上聘下用”、特色科室“上下联建”。加强老年、口腔等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扩容提升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健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机制。

加快数字健康建设。建好用好智慧医保实验室,打造国家级医保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多层次医疗保障清分结算平台。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数字健康大脑,推动数智健康应用迭代升级。争创国家“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中试基地。深化远程医疗应用服务,开展数字医院监测。

专栏13  优质高效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行动

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市域优质医院建设实体化专病中心。建设涪陵、黔江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成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重医附一院一分院改扩建等项目。统筹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和医疗领域设备更新。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区县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五大共享中心”提标扩能,支持区县级医院薄弱专科、重点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专区、区县域巡回诊疗服务能力等建设。

推动康复护理扩容提升。提升三级医院急性治疗期康复服务能力,合理改造二级医院(康复医院)基础设施,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补齐基本康复护理服务短板。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三医”协同“六医”统筹改革。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机制,深化数字化体系能力建设,加强跨部门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加强医药安全监管,强化药品联动管理,完善智能化药品追溯体系。

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稳定投入机制,稳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合理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强化床位资源总量调控、结构优化。深化公益性导向的薪酬制度改革。引导民营医院规范发展。深入推进“渝见名医”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稳步提升乡村医生职业准入标准与待遇保障水平。

(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好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市级中医医学、区域医疗中心。实施中医专科赋能强基“十百千”行动计划,建设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25个、市级中医特色诊疗中心20个。深化国家和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建设。高水平建设重庆中医药学院,加强基层中医特色紧缺人才培养,优化“西学中”管理机制。

发展现代中医药产业。擦亮“渝十味”中药材品牌,打造“巴渝名方”。建设道地中药材优势产区和百万亩级中药材战略储备基地,提质扩能重庆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园区。拓展“中医药+”文旅、康养等融合发展新业态,发展中医药有效成分的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实施“渝见岐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渝产中药”走出去。

专栏14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支持市中医院建设成为智慧型、研究型中医院,建成市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中医药科创平台3个。

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良种繁育基地、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建设区域特色中药制剂中心。

(五)深化区域医疗开放合作

完善国际医疗服务规范,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提升国际医疗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申请临时进口临床急需、罕见病药品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完成国家援外医疗任务,积极开展对口合作医院机制建设项目和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国际合作项目。深化跨区域专病专科等医疗合作,探索开展省级医检互认信息化平台协作。深化鲁渝合作,强化医疗援藏、援疆。

六、优化住房供应体系,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

(一)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和服务。坚持货币与实物、配租与配售相结合,通过存量改造、收购转化等方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试点开展房源统筹使用,增加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供应。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体系流转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强化保障性住房政策向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倾斜。优化租赁补贴申请流程,适时适度调整补贴标准。

推动超大体量公租房可持续发展。强化公租房小区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商业等配套功能,有序推进电梯、管网、健身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评价和维护保养管理机制,引导居民参与设施维护、环境美化。探索发展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打造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公租房智慧化管理。

(二)大力建设“好房子”“好小区”

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全产业链打造“好房子”,健全支持政策、技术导则和评价体系。培育“好房子”建造企业,推动建造模块化、装修定制化、全屋智能化,探索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建立房屋安全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等安全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好小区”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依托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改造老旧住宅,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持续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补齐“一老一小”、停车充电等服务设施短板。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提供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

(三)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区(县)一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强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和房地产融资主办银行制,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有序推进现房销售。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租赁企业,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推动公积金向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等群体广覆盖。分类施策推进“久供未建、久建未完”项目处置。

专栏15  保障高水平住有所居重点事项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老旧小区2000个。公租房入住率保持在92%以上,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

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推动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率先实现“好房子”“好小区”全覆盖。稳步推进存量城市危旧房改造2.85万户。

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共同富裕基石

(一)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夯实社会保险制度基础。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和待遇水平提升机制。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职业年金计划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健全超龄人员等特殊人群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

推动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实施社保高质量参保行动,推进“漏保”“脱保”“断保”人员参保缴费,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风险防控。动态优化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便捷办理。推进居民待遇权益资格综合认证改革。构建“一本账”基金财务数字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基金智管”共建共用,强化全险种业务大管控。优化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保基金持续平稳运行,强化年金基金合规管理,严厉打击骗取套取违法行为。加强社保规划师队伍建设。

(二)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夯实医疗保障基础。持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参保政策。提高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支付限额,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高额医疗费用动态监测预警。完善覆盖“四级”医保公共服务网络,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清算,推进即时结算全面扩围。深化定点医药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

推动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加强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管理,调整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目录,进一步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持续推动医疗保障支付改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病种覆盖率达95%,探索实行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优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医保支持创新药械发展机制,规范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采购品种范围。加强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和支付资格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征缴,将居民医保参保人纳入覆盖范围。完善市级失能护理服务质量标准,协同推进长期护理相关产业发展,打造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长期护理服务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互补性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专栏16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重点事项

高质量全民参保行动。推进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集成服务,探索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机制,构建工伤保险参保联动机制,探索建立高质量参保评价体系。

跨省域社保服务合作平台。开展高频社保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持续推动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快转、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高频社保业务“全国通办”。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改革。推动社保卡多卡多码融合,建设“一卡通”应用管理平台和驾驶舱,实现全市“一卡通”一屏掌控。

数智医保强基工程。实施全民医保数智赋能工程、医保数智监管开发工程、医保基金运行监测预警工程。推进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国家试点改革,打造医保数据要素流通新生态,吸引生态伙伴超100家。

(三)完善社会救助与社会服务体系

构建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立法,构建“四级联动”社会救助网络。健全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困难对象识别监测机制,迭代升级“渝悦救助通”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推动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建立“弱有众扶”服务事项保障清单。构建区域一体化救助服务网络,推进流散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

全方位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完善殡葬配套政策体系,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开展老旧殡仪馆提质改造,促进城镇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服务网点服务乡镇覆盖率达50%以上,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行政村社覆盖率达50%。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家门口”的学法平台。

(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加强抚恤优待和褒扬激励。加强抚恤优待资金发放和使用精细化管理,稳步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持续扩大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拓宽社会筹资渠道,构建困难退役军人分层分类梯度帮扶体系。深化思想政治引领,打造“英烈精神”特色宣讲品牌,营造崇尚英烈的社会氛围。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提升退役军人安置就业质量。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渠道,规范安置流程。健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相关扶持政策,建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体化线上服务平台,挖掘优质岗位直招退役军人。探索“政校企”合作模式,推行项目制培训,打造退役军人实训基地,力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强化退役军人基层服务能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健全优抚医疗康养体系,优化优抚医院、光荣院规划布局。推动市荣军优抚医院建成全国一流的综合性优抚医院。建强市级康复专科优抚医院。推动市军供站建成省域型军供站。建好军休老年大学,加快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

专栏17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建设重点

退役军人服务设施改造工程。改造升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10家。提质建设乡镇(街道)退役军人基层服务站200个。完成市荣军优抚医院(重庆市东南医院)二期建设。建设市域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1所。

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行动。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项目20个。

(五)强化残疾人发展保障

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完善“普惠+特惠”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和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促进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覆盖。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健全农村残疾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增强残疾人社会融入和发展能力。持续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拓展适残岗位开发与公益性岗位安置空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健全科技助残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加强“渝馨家园”等基层服务阵地运营管理,深化社会志愿助残服务。

专栏18  残疾人关爱服务照护行动

发展残疾人康复辅具。建强市级康复辅助器具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平台,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业务,培育国家级康复辅助器具品牌1个以上,实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90%以上,累计完成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达10万人次。

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建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1所,“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照护单元设置覆盖率达90%以上,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消费券补贴要求。

八、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推动体育事业全面进步

(一)开展全民健身行动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利用。盘活城市闲置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体育公园、体育服务综合体、健身步道等设施。实施乡镇健身广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升公共体育场馆使用效率,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推进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改造,建立数字化场地设施管理服务平台。

打造惠民体育品牌赛事。加快构建全域全龄的全民健身赛事体系,鼓励“一区(县)一品”打造特色赛事活动。办好市第八届运动会、城市足球超级联赛,每年举办市级及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国民体质优良率达32.5%。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3.8人。深化国际国内体育组织合作,力争川渝共同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体育赛事,每年承办国际国内赛事10场次以上。

(二)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全方位构建竞赛训练体系。全力备战亚运会、青奥会、奥运会、全国运动会及冬运会等重大赛事。建立竞技体育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职业体育发展,提升田径、游泳、体操、举重、羽毛球、摔跤等竞技水平。完善运动员选拔、教练员考核机制,加强复合型团队建设。建立“核心—接棒—预备”三级竞训梯队,构建体育后备人才小初高全周期贯通培养和选拔体系。实施体校转型发展行动,创新体校、传统学校、体育俱乐部协同培养模式。

加强竞技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仙女山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补齐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市射击射箭训练中心设施短板,创建国家级综合或单项赛训基地。升级高水平训练设施,深化跨区域训练交流合作。强化三维动作捕捉、多模态数据融合等技术在精准诊断与训练方案的定制应用,建好用好智慧训练基地。

(三)丰富体育服务供给

深化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构建山地引领、水上联动、冰雪突破、航空扩展、汽摩特色的户外运动场景,培育市级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20个以上。创建国家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城市,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等活动品牌,拓展沉浸式、体验式健身运动消费场景,促进“体育+文旅商”深度融合。深化体育数智化改革,推进场馆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渝悦健身”统一服务入口,打造全民健身“一张图”。

专栏19  体育强市建设重点事项

提升赛事活动品质。办好世界乒乓球职业大联盟赛事、“一带一路”田径邀请赛等,升级打造重庆马拉松、重庆市龙舟公开赛、环三峡自行车赛、重庆城市篮球超级联赛等,开展铁人三项、桨板等赛事。

优化体育设施布局。扩容群众身边运动空间,建设智慧健身长廊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研究推动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田径训练馆、体操训练馆,市射击射箭训练中心室内训练馆,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冰上运动馆等设施建设。

九、持续在发展中改善民生,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一)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家政策调整和财政保障能力,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保障范畴。探索建立市级标准统筹、区县统一执行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合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科学划分市、区(县)两级事权及支出责任分担比例。优化城镇建设用地配置,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功能转换,盘活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用于紧缺基本公共服务。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人群差距。加强人口统计监测预测,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基于居住时长的基本公共服务梯度供应机制,逐步扩大居住证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范围。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对未落户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健全跨省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享有资格转移接续、异地互认制度。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统筹推进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设计,推动城镇优质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向薄弱区县倾斜的力度,支持补齐建强基本公共服务软硬件短板弱项。对人员居住分散的偏远农村地区集中布局服务设施,通过人员技术下沉、创新巡回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覆盖能力。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强化中心城区高品质生活核心引领功能,推动优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推进渝西地区、渝东新城公共服务全域统筹、一体规划,提升城市人口和产业集聚承载力。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提升区域服务功能,加快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统筹完善城市组团公共服务配套。优化渝东南武陵山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黔江、秀山、酉阳共筑渝湘鄂黔毗邻地区优质教育高地,提升黔江区域医疗服务能级。实施川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

(二)全域打造高品质生活服务圈

梯次推进生活服务圈建设。“一圈多能”统筹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家周边”便民生活服务业态,“一圈一策”差异化推进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新建成完整社区1000个,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100%。中心城区全面推动基础保障和品质提升项目建设。渝西地区、渝东新城重点推进基础保障设施建设,兼顾品质提升类项目建设。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及农村地区优先落实基础保障项目,量力优化品质服务供给模式。

集成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小型灵活、服务高效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鼓励空间有限的社区“插花式”分散建设功能相对单一的服务设施,引导相邻社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探索打造跨社区综合服务体。加大低效闲置存量设施盘活力度,打造“城市会客厅”“骑手驿站”等场所。鼓励公共服务设施集成利用、错时共享。

优化品质生活服务供给。推动社区商业中心更新提质,建设特色文化街区,发展夜间经济、后巷经济,“一社区一主题”推动社区便民消费场景建设。实施山城步道、口袋公园、轨道站点便捷性提升等惠民工程,推动城市生活场景适旅化改造。开展优质服务、品质商品进社区行动,强化便利店、菜市场等业态保障,创新搭建社区工坊、街边市集等创意业态。

专栏20  提质扩面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行动

完善阵地复用共享机制。扩面建设“渝邻汇”社区综合服务体,因地制宜集聚社区食堂、健康驿站、养老托育等功能。

实施多元参与联合行动。打造“渝邻共治”超大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推行“商业+公益”“市场+低偿”等模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

强化数字化场景应用。建立生活服务圈设施“一张图”,建设“多圈融合”数字小微城市基本治理单元,打造智慧服务综合场景。

(三)推进公共服务数智化改革

迭代升级公共服务数字系统支撑。推动社会事业领域服务数据依法有序归集治理,建立户籍、学籍、医疗、社保、养老、死亡等民生保障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民生期待和社会急需领域语料库,培育多模融合的民生应用垂类大模型,有序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智能体开发。迭代升级“渝快办”,统筹推动数字公共服务流程再造,推动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

全域拓展公共服务智慧应用场景。系统集成“渝悦”系列应用,基本建成数字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建设人力资源等领域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场景。深化公共服务应用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按需保留非数字化供给方式,推动数字公共服务直达乡村。实施便民生活数字化赋能行动,发展家政服务、智慧康养等“数字+生活服务”新场景新业态。

专栏21  “人工智能+”民生应用新场景

“人工智能+就业”。推行人工智能赋能就业公共服务模式,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就业综合应用场景。挖掘数据工程、智能服务等新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开发灵活用工、超级个体等数字人力产品。

“人工智能+教育”。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打造“人工智能+教育”典型应用场景15个、创新特色区县15个、创新特色学校300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未来学习中心。

“人工智能+医疗”。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新药研发进程、开发多组学为基础的精准诊断,鼓励中医药和病理等领域大模型研发。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医疗综合应用场景,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未来医院。

“人工智能+养老”。迭代升级“渝悦养老”应用,开发“渝小养”养老服务综合智能体,推广数字敬老卡,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能力体系,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未来养老院。

“人工智能+社保”。迭代升级“渝悦社保”应用,建设人工智能辅助鉴定、智慧认证等应用场景,建立线上社保帮办专区,探索社保无感智办。

(四)加强公共服务多元化保障

健全价格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引导供给主体提供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适时开展普惠服务价格监管和成本调查,加强普惠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创新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和规范各类民营企业参与普惠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因地制宜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事业编制资源的盘活和调剂力度。优化民生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结构,完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统筹用好规划、土地、人才、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机制。

多措并举增加居民收入。建立健全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低扩中行动,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家庭财富,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知识、技术、管理、创新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的薪酬体系。完善税收、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机制,更好发挥公益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

十、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社会民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举措,确保规划任务落实到位。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和集约利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事业领域,强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谋划和落地实施。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和政策引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任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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