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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在第17届夏季残奥会上取得突出成绩运动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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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2512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在第17届夏季残奥会上

取得突出成绩运动员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在第17届夏季残奥会上,我市运动员顽强拼搏,获得4枚金牌和1个第五名的优异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重庆增添了光彩。为激励先进,推动全市残疾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取得突出成绩的运动员给予如下奖励。

一、给予廖克力、金芋成、肖祖贤、严治强等4人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杨通记功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运动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受奖励的运动员为榜样,发扬拼搏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59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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