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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9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5-10-09 16:58
发布时间:2025-10-0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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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等9单位联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对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完善,为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工作提供依据。据悉,该《规定》将于2025年10年18日正式施行。

哪些案件能走简易评估程序?《规定》首次明确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后果较小的简单案件,可以委托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并出具专家评估意见,将造成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较小且生态环境损害数额预估不超过30万元的情形(损害持续、影响恶劣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除外)认定为“损害后果较小”。

《规定》明确,评估专家来自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也可根据案件需求,从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以及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成立的相关领域专家库或者专家委员会中选取。专家选取一般不少于3人,可设候补专家。

据了解,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每年会联合市司法局,对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开展质量抽查。如果发现专家评估意见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专家资格并移除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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