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环保系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推进会。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涪陵区和长寿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专家等参加会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向霆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4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参会单位分别就各自领域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专家介绍了新污染物研究情况并就我市新污染物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会议肯定了我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连续两年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监测试点和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
二是川渝在新污染物治理联防联控机制下开展跨省域新污染物联合调查监测。
三是从源头禁限、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对新污染物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
四是对41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五是加强新污染物实验室能力建设,制定一系列监测标准,新增100余项监测项目,开展近30项新污染物研究课题,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等新要求,强化新污染物与大气、土壤、水、固废等协同治理,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会议提出,我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坚持资源整合和协同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成川渝联合新污染物调查监测,2025年联合印发成渝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
二是2025年4月底前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三是推动重庆市特征新污染物地方标准建设和新污染物重点实验室建设,健全完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完成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和风险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发布市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标准、方法指南。
四是将新污染物治理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排污许可和清洁生产等制度有效衔接,完成新污染物纳入环评技术指南研究,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新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
五是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和加工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行为。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