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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坚持公益普惠办园方向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10 18:05
发布时间:2018-08-1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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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让‘全面两孩’政策落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四项计划”,着力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着力解除广大家长对孩子“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担忧。
    一是实施“公办园建设计划”,扩大公办园供给能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园体制,通过新建一批、配建一批、回收一批、回购一批、改建一批、登记一批等“六个一批”,提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将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政府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独立新建184所公办幼儿园。规定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必须无偿移交当地政府举办为公办幼儿园,2018年接收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33所。回收153所以划拨方式供地、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国有民营园,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对以出让方式供地且未明确移交义务的小区配套园,依法依规按照建设成本价回购79所,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乡镇(街道)闲置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改扩建幼儿园451所。鼓励公办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扩大公办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登记设立和批准设立两类要求开展登记。
    二是实施“普惠园支持计划”,引导民办园走普惠之路。针对幼儿园收费偏高、家长负担较重问题,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加大财政奖补力度,一、二、三级民办园每生每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00元、700元和600元,2018年,主城区已规划、引导50所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普惠园。严格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只能批设为普惠性幼儿园。制定民办园收费“天花板”政策,严格核定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对高价幼儿园进行价格指导和约束。普惠性民办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教研指导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加强幼儿园园舍租金价格指导,防止因园舍租金上涨而增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全市普惠性幼儿园从2011年的1064所增加到2017年的5846所,普惠率从45%提高到77%,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73.09万人。
    三是实施“教师充实提升计划”,配齐配强幼儿教师队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优、待遇不高三大问题。市政府明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与幼儿数的比例控制在1∶8―1∶10,原则上每班配备专职教师2―2.5名,区县政府可在本地区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重点用于保障幼儿园专业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制订《编制周转制度实施方案》,在不调整各区县事业编制总量基数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编制周转池,对部分区县在总量内调剂后仍存在的幼儿教师缺口部分,由市级统筹编制资源,分期分批予以解决。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每年培养约1200名公费师范生,从2017年又启动公费男幼师培养计划,支持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用人需要,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将9.13万名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四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让乡村孩子暖胃又暖心。全市从2018年起,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民生工程打造为“放心工程”“民生工程”。印发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出台了实施意见、方案、细则、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紧紧围绕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坚持规范管理,让农村孩子吃得饱、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坚持财政资金“兜底”政策,坚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原则,每年投入近2亿元,为农村幼儿每天提供4元的膳食补助,改善农村孩子营养状况。在14个贫困区县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幼儿园1855所,惠及幼儿19.2万人。其余区县根据财力自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广大教师、家长普遍反映,对孩子营养状况、健康状况更加放心,感冒减少,体质增强,出勤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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