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适用条件: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和个人。
依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
申请渠道:免申即享。
咨询方式:0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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