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民政局编制了《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2021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渝府办发[2021]79号)要求,现对《规划》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养老服务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科学研究和编制好《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是谋划我市未来五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有序、势头良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养老机构由906所增长到1453所、养老服务床位数从14.77万张增长到2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8张。新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家、社区养老服务站达到2912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新增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7家、实施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369家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建成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69个、村级互助养老点5308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提升到70.9%。积极推行助餐、助浴、助医等“三助”行动,新增1091个助餐点、497个助浴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72万人次、助浴6万人次。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已达155家,医养结合床位4.51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1345对。大力推行社区居家医养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达70%以上。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每年对70余万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6.3亿元。启动实施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开展“民政惠民济困保”工作,覆盖123万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累计补贴1.02亿元。开展“孝老安康”工程,为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金119.17亿元。设立失独父母住院护理保险项目,为失独家庭服务提供保障金60亿余元。“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试点推进,新增普惠养老机构20家、普惠养老床位3000余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开展,确定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等试点区县,65万人参保、1500余人享受待遇。调整完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10余个政策文件。先后就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养老服务发展、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医养服务融合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方案,基本涵盖养老服务各个领域环节。督导全市养老机构达标升级,专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1070个。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定体系和养老机构运营质量专项“金叶”双评价体系,对1368家机构开展星级和金叶服务质量双评定工作,达标率超过65%。全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连续三年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库,首批收录185个康养小镇、养老公寓、连锁养老机构等项目。成功培育了凯尔、宏善、合展、百龄帮等一批具有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企业。深入实施“养老+”计划,建成江津四面山、武隆仙女山、石柱黄水等一批康养特色小镇,养老市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二、目标任务和指标
《规划》提出“十四五”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635”的总体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聚焦“六大领域”,实施“三大工程”,实现“五个更加”。围绕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总体目标;重点聚焦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老年人关爱服务、规范行业发展六大领域;实施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医养康养融合发展重点工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三大工程;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更加专业,养老服务市场更加繁荣,养老服务行业更加规范。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握中长期人口老龄化趋势,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期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融合健康、高效利用、惠及全民的养老服务体系,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全国一流的养老服务高地。远期到2035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全面形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
具体目标: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兜底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智慧养老深入推进,老年消费市场蓬勃发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持续深入,养老环境支持体系日益提升,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二)着力聚集六大领域
1、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贯彻落实老年人失能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和支付能力等评估体系,试点推行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标准化评估体系。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全域试点。
2、健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实施“老吾老”计划。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升级城市社区“中心+站点”服务网络,丰富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智慧化发展,推进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工程,支持专业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实施智慧养老升级工程。强化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社会养老机构提质发展,开展养老机构提质增能行动,健全养老机构发展扶持政策体系。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支持力度,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养老兜底保障能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持续运营。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2年,新建镇街养老服务中心8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0个、互助养老点8000个。完成小区适老化改造50个,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万户;全市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60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600所。到2025年,新增小区养老服务点1000个、家庭养老床位5000张;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30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企业50个、街道(乡镇)50个、示范基地20个;护理型床位达到15万张,基本实现全市乡镇敬老院设施达到基础指标,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70%,培养跨区域、连锁化本土养老服务品牌企业不少于10家;全市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80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700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设置互助养老点8000个。
3、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系统融合,推进养老服务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实施养老产业培育工程。丰富养老产品供给,积极研发制造老年用品,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加大老年科技的成果转化。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5年,力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突破10家。
4、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合理打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梯次,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实施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工程和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引育工程,培育养老服务企业和培训机构。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质量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工作,营造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十四五”主要指标:到2025年,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10万人次,力争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每年培养引进500名养老护理主管,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养老管理院长。
5、增强老年人关爱服务。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加强老年人多样化照护,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增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积极开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增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供给,定期开展居家社区老年人探访活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完善农村留守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体系,长效解决“数字鸿沟”难题。
6、规范行业发展。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服务应急工作预案和防控体系,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建设和援助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强化养老服务发展支撑,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多元金融服务支持,完善养老服务法治保障。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进成渝统一养老市场建设,构建成渝养老服务协作机制,协同打造西部养老服务高地。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全文共十四章、43节,设置1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专栏、6个重点项目专栏,具体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即第一章至第二章,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任务举措,即第三章至第十三章,围绕六大领域,全面部署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强化养老服务发展要素支撑、推进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即第十四章,从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落实评估考核四个方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