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委于2021年4月30日印发了《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函,向31个市级部门(市档案局主动提供意见)、38个区县政府、3个管委会征求意见,并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集意见216条,采纳合理建议186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级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市级部门反馈意见42条,大体上可划分5类,一类是方向性、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共6条,具体包括两个部门,一是市发展改革委5条意见中,有1条是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审核《规划》提出的相关目标、指标值,有3条是要求对接国家及市相关规划(战略、行动计划、方案),具体是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对接渝东南城镇群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化,1条是要求加大项目储备。市规划自然资源局5条意见中,有1条提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要含盖“三层五类”文化遗产资源。第二类是关于相关内容表述完整性和准确性的意见,共27条。第三类是对相关工作推进的可行性提出的意见,共2条,包括两个部门,一是市财政局提出设立“免税购物店”难度大并阐明了理由;二是金融监管局提出“推动1-2家演艺企业股改上市”难度大,建议修改为“推动1-2家演艺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并阐明了理由。第四类是增加一节内容,市档案局提出增加档案文化利用一节的建议,梳理为5条建议,并拟好了内容和专栏。第五类是增加相关项目,共2条,即国资委提出增加游乐园和统景温泉创建项目。
在42条意见中,采纳了41条,其中,对于第一类意见全部采纳,对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5个方面的修改意见,一是按照要求与文化和旅游部编制的《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对接,并专程到成都就“十四五”期间川渝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章“加快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内容;二是对接渝东南城镇群建设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在第十章“实施旅游精品工程”中,增加了一节内容,即“加快建设世界知名的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的精品区,同时增加了一个专栏;三是对目标及指标值进行了审核;四是对定性目标的提法进行了修改,如把“建成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建成”改为“加快建设”,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加快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建成”提法没改,原因是与《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法保持一致(《纲要》第三十一章103页);五是按照加强项目储备的要求,初步建立了《“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项目库》,储备项目253个,估算综合投资1.27万亿(部分项目如综合体项目等含房地产或旅游地产等投资;部分项目包括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及生态环保等投资)。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作了相应的修改。对第二类意见29条全部采纳,其中,按照生态环境局要求作环境评价的要求,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对第三类意见,金融监管局提出“1-2家国有演艺企业股改上市”的修改意见没有采纳,原因是与《纲要》保持一致(第二十九章第二节100页)。对第四类意见即市档案局意见,未作专节处理,主要内容放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节和专栏里面体现。对第五类即国资委提出的2条意见全部采纳。
二、区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区县反馈意见172条,大体上可分二类。第一类是更正项目名称或更替项目,占5%左右;第二类是在相关文本章节中特别是专栏中增加本区县项目,占95%左右。区县反馈意见采纳90%左右。第一类意见全部采纳。第二类意见绝大部分采纳,按照项目类别灵活采纳,具体情况是:一是每一个区县都提出了增加1-3个旅游休闲街区,文旅小镇,5C、4C、3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非遗工坊,文旅节会等,每一个区县全部列出篇幅太大,采取在相关专栏中对所有区县提出总体要求的方式采纳。二是对区县提出的数字文化产业园区(载体)建设和品牌创建,采取放入专栏的方式全部采纳。对其他要求增加的项目通过补充到专栏等方式大部分采纳。有10%左右的意见没采纳,主要原因是相关意见不恰当,如要求将本区县某项目纳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要求将本区县某项目与带动引领类项目并列;要求将本区县某文创项目纳入文创重点项目专栏;部分区县要求在文本或专栏中增加的项目与规划文本专栏内容不相符;个别区县要求在区域中提升位次等。
三、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条意见,即:内容归类不清晰、存在重复现象和“公共图书机构人均藏书量”设置及指标值的问题,已根据反馈意见开展论证和作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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