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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答: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执行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后基准地价发布施行前,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依法受理的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款手续以及已经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含危旧改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的不计容建筑部分办理划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手续等业务,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照上一轮基准地价执行。
答:此次发布的基准地价相较于2016年版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在用途划分方面,从原来的4类调整为住宅、商业、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业、仓储用地6类用途,充分体现了对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研发、物流仓储等产业的精准支持和国家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要求,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能源、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惠民生、补齐城市短板。   在土地级别方面,本次土地级别评定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构建体现规划赋能的土地级别体系,充分考虑轨道交通、山水生态景观、文化风貌等规划因素对土地质量提升和价值显化的导向作用,体现了城市规划发展的前瞻性。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用地级别由原来的14个级别分别缩减为7个、10个、10个、3个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6个级别,仓储用地为3个级别。   在基准地价水平方面,坚持经营性用途的反映市场真实地价水平,结合市场实际和管理需要,将住宅、商业、办公用途基准地价调整至接近市场价,与市场水平整体趋势一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对于产业类用途的进一步体现政策支持导向,加大了对教育、医疗、体育、社会福利等民生产业的地价支持力度。切实支持新型产业发展,新型产业用地(M0)基准地价按照普通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执行,更好地促进我市研发创新、科技孵化、软件信息等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加快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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