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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O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要点:违规处罚
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网络货运经营者、实际承运人有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   网络货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县级以上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依法查处,并将其纳入道路货物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承运人从事运输;   (二)承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货物;   (三)指使、强令实际承运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   要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记录实际承运人、托运人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保存相关涉税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信息的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相关涉税资料(包括属于涉税资料的相关信息)应当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款所指交易信息包括订单日志、网上交易日志、款项结算、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驶轨迹数据等。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不得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要点:货运违规处罚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受理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和四类中的毗邻县间客运班线经营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日内征求中途停靠地和目的地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反馈,不予同意的,应当依法注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设区的市内毗邻县间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意见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省际、市际毗邻县间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意见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仍协商不成的,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意见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因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班车客运经营者重新提出申请的,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需向中途停靠地和目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次征求意见。   要点:跨省经营申请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第42号)第六十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要点:违规运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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