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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保障

保持公共场所排队一米的间距、设立体温监测岗、佩戴口罩、按要求检查旅客的防疫健康码、行程码、要求旅客扫描场所码。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轮客渡(两江游)、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班车、过江索道、黄冠大扶梯等。   
对于运输防疫物资的货车司机缴纳了本该免收的髙速路费的情况,相关部门核实后,应当及时予以退费。根据有关业务规程,用户发起通行费争议投诉,确认多扣通行费时,相关发行服务机构(ETC车辆)或出口省中心(非ETC车辆)应当在2个自然日内完成退款;涉及金融机构的, 应协调金融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1)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交运发〔2020〕131号)要求,对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求需查验“健康码”的情形,各地要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并应建立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服务,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对于具体投诉问题,建议转相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查办理。(2)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对于疫情期间部分城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乘坐地铁时需查验“健康码”或核酸证明的情形,地铁运营单位应优化操作以方便老年人出行,对有智能手机不会使用的老年人等群体采用“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措施;对无智能手机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等替代措施。
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要直接放行,不允许再“层层加码”,规定有效期内不能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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