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办事流程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业务。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部令2019年第18号)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押运员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即可。
审验机关收到网上年审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年审材料完成审验。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以车籍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给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为依据。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共享给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信息为依据。车辆违章记录情况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的记录为依据。
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道路冷藏运输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范畴,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冷藏车从事道路货运经营需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无需办理从业资格证。
除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外,其他所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年审业务。
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对于挂车,审验内容为行驶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