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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请用户拨打高速公路服务热线:023-12122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可以在微信搜索“通行费补费”小程序,进入“通行费补费”小程序进行补缴。"
根据相关业务规程:安装ETC设备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如按正常货车计费扣费,其查验结果合格的,用户可通过预约平台小程序发起退费申请,或拨打部、省客服中心电话申请退费。
首先请车方查看通渝卡是否规范插入OBU,请车方规范插入。再询问车方是个别收费站无法通行还是所有收费站无法通行,若个别收费站无法通行,告知是车道设备故障,请车方再次通行重庆高速公路其他收费站时关注ETC使用情况;若所有收费站无法通行,告知车方到ETC网点进行检查。个人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原件,驾车(通渝卡、OBU)前往ETC自营网点办理;如需代办,请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委托书;若是人为损坏,需收取相关费用;ETC自营网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查询。单位用户:携带单位证件复印件盖鲜章、单位授权书盖鲜章、行驶证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驾车(通渝卡、OBU)前往ETC自营网点办理;若是人为损坏,需收取相关费用;ETC自营网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高速ETC”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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