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
服务纠纷:(租赁公司收取保证金后未按规定退还时,经运管所协调后未解决完毕,当事人再次来电,如何高效处理)
1、关于分时租赁汽车、共享自行车等押金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规〔2019〕5号)第二十二条 第(六)款 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依据法定职责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等工作。建议来信人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相关问题。
2、关于巡游车公司或网约车租赁企业收取驾驶员保证金等问题
建议来电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协商处理,确实协商不一致的,可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网约车平台与乘客纠纷(例:订单取消后仍然产生费用)
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渝府令第 309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第二十四条规定 “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因此,来电人对网约车平台的计程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市场监管局反映,对平台计价方式有异议的,可向价格管理部门反映。
其他方面的纠纷,首先应通过网约车平台自身的投诉渠道进行反映;反映后没得到满意答复和处理的,可通过我市交通服务投诉电话96096进行反映,我们将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无资格的平台也应该受理,属于未取得许可从事网约车服务,由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网约车合规信息查询服务已在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输入车牌号即可查询。具体操作可以点击《您乘坐的网约车合规吗?输个车牌试试吧》查看。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顺应电召发展需要,优化车辆运营状态标志;鼓励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空驶待租期间,有效保障扬召需求。充分发挥95128等电召服务电话作用,提供电话预约或即时叫车服务,提高电话接线率和响应效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
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通过更加简化的手机约车操作流程和更加清晰的手机约车软件界面,切实降低老年人使用网约车的操作难度。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探索开发客服热线语音接单、后台下单、线下结算等功能,为老年人使用网约车提供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鼓励有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技术手段,精准施策,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派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