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
我部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联合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122号),其中明确:督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投诉,不得敷衍推诿,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投诉建议转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平台公司核实处理。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这里所称的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一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我部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联合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122号),其中明确:督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投诉,不得敷衍推诿,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投诉建议转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平台公司核实处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非全国通用证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具体内容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