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
免费·优惠换乘具体内容
答:(1)免费优惠金额不超过首次刷卡票价金额,最高幅度为2元/次。即:首次刷卡1元的,免1元;首次刷卡1.5元的,根据实际应付票价相应免1元或1.5元;首次刷卡2元或超过2元的,根据实际应付票价相应免1元、1.5元或2元(详见附表)。
(2)使用畅通卡特殊卡种(包括成人优惠卡、学生优惠卡、敬老卡、爱心卡等)仍继续沿用原免费或优惠政策。
(3)持爱心优惠卡的乘客,首次乘车按规定《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享受半价优惠。若在1小时内持卡换乘公共汽车或轨道交通的,换乘时享受一次票价2元及以下额度免费·优惠,超出“免费·优惠”部分仍需付费的部分,享受半价优惠。
(4)现金购票的不享受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优惠。
(5)乘客在享受免费·优惠换乘时,超出“免费·优惠”的部分仍需据实支付,不再享受9折优惠。
(6)超过1小时刷卡换乘或1小时内已享受过一次轨道交通与公共汽车或公共汽车之间免费换乘优惠的,需重新购票。
宠物能否带进站?答: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的规定,禁止携带宠物、家禽乘坐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的票价是怎么计算的?
答:经市政府审核批准,重庆轨道交通实行里程计价、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乘客乘坐轨道交通1次,在180分钟内,按照乘坐里程计算票价。最低票价2元,最高票价10元。票价标准为:起步价2元[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元[11-17公里(含)],5元[17-24公里(含)],6元[24-32公里(含)],7元[32-41公里(含)],8元[41-51公里(含)],9元[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目前在票价标准基础上实行最高票价7元封顶的优惠票价。
乘客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有没有什么规定?
答:乘客随身携带物品物品重量不得超过 20 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 2 米。超过上述规定的,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轨道交通超时、超程乘车是怎么规定的?
答:乘客乘坐1个车程既超时、又超程,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车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轨道交通车票损坏及遗失是怎么规定的?
答:乘客进入进站闸机后,遗失车票、人为损坏车票、使用过期、伪造、涂改车票或者利用其他欺骗手段乘车的,视为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