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具体单位 重庆出台四方面16条措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28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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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印发《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围绕通道发展、通道经济、物流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四方面推出16条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

通读《政策措施》不难发现,本次出台的16条措施中,重头戏仍是支持出海出境大通道发展,具体的措施包括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质效;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推动多式联运发展等。

同时,本次制定的16条措施中,有不少内容是为了培育壮大通道经济的,包括在规划、能耗、金融、产业、财税等方面出台支持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建设专项政策;支持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铁铁联运笼车班列;支持建设服务“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出口集成中心、加工中心、拆解中心、海外组装中心,企业亦可在通道沿线建设布局整车整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支持农产品、矿产品、有色金属等大宗原材料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口。

不断加强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也是本次16条措施的重点。具体包括加强物流网络建设,以“五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支撑,支持补链强链项目建设,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集疏运体系,推动进港、进园铁路及快速公路建设,畅通物流“最后一公里”;推进物流枢纽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推动通道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此外,本次16条措施也包括很多优化口岸物流营商环境的内容,包括加大物流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降低口岸物流费用;提升金融服务支撑作用;提升税收服务通道建设能力,打造一站式陆海新通道税收服务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