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页面截图 图片来源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官网
12月7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称《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将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性托位数占比达60%),托位使用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成城市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
到2025年全市各区县至少有1家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
《计划》提出,重点发展托幼一体化,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有条件的可开设专区、增设托班。2023-2025年,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分别达30%、35%、40%。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建设标准,以单独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的托育服务。鼓励支持在育龄女性较多、托育需求较强的产业园区、楼宇推广托育服务,为职工“带娃上下班”提供安心、便捷服务。
到2025年,全市各区县至少有1家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计划》还提出,大力开展“家门口”托育服务,鼓励各区县城区内有关单位利用闲置办公用房、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普惠性托育机构。
到2025年,全市9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建成1家普惠性托育机构。
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到2025年 全市建成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个
为提升托育服务质量,《计划》要求加强家庭照护指导,倡导婴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促进婴幼儿全面健康成长。探索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超过90%。
在加强“医育结合”方面,重庆将婴幼儿照护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到2025年,全市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家区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托育机构的婴幼儿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管理率达100%。
在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到2025年,全市开展托育服务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从业人员持保育师、育婴员等级证书上岗率超过90%。
在等级评定及示范创建方面,到2025年,全市建成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个、重庆市托育服务示范单位60个。
强化政策支撑保障
运营补贴这样给 公积金提取政策给支持
《计划》要求,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贴办法,加强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其他类型托育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落实建设补助政策方面,全市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和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区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补齐托育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区县对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设施建设的可予以适当资金补助。
在落实运营补贴政策方面,对纳入备案管理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给予每生每年700元、800元、900元的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县按比例分担,并视情况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更多的配套支持措施。
此外,《计划》还提出,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对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无孩、一孩家庭的1.5倍;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