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媒体视角

2022年重庆市园林城镇(街道)、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园林式市街和重点公园名单“出炉”

发布时间:2023-06-16 17:02
发布时间:2023-06-16 17:02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6月1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涪陵区增福镇、巴南区石滩镇等9个镇(街道)命名为“重庆市园林城镇(街道)”,大渡口区华宇观澜华府小区、南岸区机关事务局等34个居住区(单位)命名为“重庆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万州区经开大道(一段)、江北区五江路等20条市政道路命名为“重庆市园林式市街”,沙坪坝区沙坪公园、九龙坡区彩云湖湿地公园等23个城市公园命名为“重庆市重点公园”。

申报重庆市园林城镇(街道)、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园林式市街和重点公园需要符合哪些标准?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廖聪全介绍说,根据去年3月印发的《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申报重庆市园林城镇(街道)的主体应满足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等条件,绿地率不低于31%,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4%。

申报重庆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主体应满足园林建筑、景石、设施满足居住区居民(单位职工)休憩、健身文化娱乐等需求,并推广阳台、屋顶、墙体、棚架等立体绿化,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改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申报重庆市园林式市街的主体应满足道路规划建设绿化带,绿地内植物群体结构良好,植被丰满,老旧城区绿地率不低于20%,新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0%。

市城市管理局公园管理处处长王皓敏介绍了申报重庆市重点公园的标准。申报的公园应建成开放10年及以上;有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公园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地被植物(含草坪)应生长茂盛,覆盖率不低于95%。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