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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2 15:41
发布时间:2022-08-0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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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到2025年,我市将基本建立起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绿色转型、降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围绕加强规划引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六大方面持续发力。

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我市将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加强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平行山岭和近城重要独立山体的保护和修复,完善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同时,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促进清洁能源生产、送能、储能高效协同发展,启动实施一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试点示范。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绿色城市建设等,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色名片。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等。到2025年,全市50%区县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深入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活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到2025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1亿平方米。

同时,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加强养老托育救助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街道设有1个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选择绿色照明产品等,让绿色低碳融入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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