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青年人的福利来了!重庆将加快你们的住房保障。
2月16日,重庆市政府官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哪些人能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对供应对象不设收入限制。
住房面积多大?
《意见》指出,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超过70平方米的,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象标准,同等享受相关政策。
价格如何?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标准,年涨幅不超过5%。
在哪些地段?
根据实际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重点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及周边增加供给,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市也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并予以税费支持。重庆市将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企业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应的项目资本金可以降低50%核定监管金额。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