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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重庆多部门联动推出“政策包”

发布时间:2022-02-1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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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2月9日上午,市商务委联合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召开了《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上游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若干政策》紧紧围绕《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举措,细化制定了23条具体政策。

一是围绕实施国际消费载体提质工程,提出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支持新型消费项目建设等3条政策。

二是围绕实施国际消费资源集聚工程,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等3条政策。

三是围绕实施渝货精品培育壮大工程,提出支持特色品牌发展政策。

四是围绕实施数字消费融合创新工程,提出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政策。

五是围绕实施特色服务品牌塑造工程,提出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等3条政策。

六是围绕实施国际展会赛事提能工程,提出支持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培育“爱尚重庆”消费促进活动品牌等2条政策。

七是围绕实施国际通道能级提升工程,提出支持培育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等2条政策。

八是围绕实施消费促进机制强化工程,提出优化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加强商务文旅人才引进培养、优化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商贸文旅等服务型企业信贷投放、进一步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创新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支持开展宣传营销等8条政策。

重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介绍,《若干政策》紧密结合重庆实际和现实需要,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新”,23条政策中,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等大部分政策均为落实国家有关文件、借鉴其他省市做法,结合重庆实际,细化新增而成。

二是“全”,政策制定过程中,市级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聚焦财政、土地、人才、金融、税收、监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赋能流通全环节,助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三是“实”,市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文化旅游、体育、人力社保、口岸物流、海关等部门,采取内部结构整合调整、量力新增等措施,每年统筹财政资金上亿元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四是“优”,培育试点示范区县等政策,相较其他省市,支持力度、范围都走在前列。支持商业载体建设、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引进商业品牌首店、特色品牌发展等政策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突破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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