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重庆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方案》提出,经过3至5年的创新试点,重庆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代表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坚平介绍,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代表,既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抢抓政策试点的重大机遇,也是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任务。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重庆在出台《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推动我市“放管服”改革事项尽快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明确,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围绕10个方面推出一批精准务实、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10个方面推出一批精准务实、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
一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着力做好“两个破除”,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依法保障外地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着力畅通“准入、退出、循环”,准入方面,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退出方面,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强制退出制度;循环方面,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着力深化“三项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四是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着力完善“三个机制”,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完善知识产权定价和交易机制,推动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创新;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
五是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着力做好“两个深化”“一个探索”,深化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服务功能向全链条延伸;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利措施,持续优化口岸通关模式;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
六是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着力健全“两个体系”,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深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制定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七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着力推动“公平、公开、公正”,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快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
八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着力以“制度+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制度方面,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技术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
九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完善“四个制度”,完善行政合同、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快速联动处置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十是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着力优化“七个一”服务,依托“渝快办”平台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深化不动产登记、公安服务等领域“一窗综办”;推进水电气讯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行“一号应答”。
《实施方案》将破除阻碍,对接国际,回应关切
此外,《实施方案》还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李坚平介绍,一是创新和完善制度供给。《实施方案》在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积极探索,着力破除阻碍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比如:建立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对市场准入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测和评估,健全企业对隐性障碍和壁垒的投诉回应机制,推动解决“玻璃门”“弹簧门”问题。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地质灾害等评估,并对人防工程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预计至少为相关企业节约项目审批、技术论证时间180天。
二是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实施方案》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提供坚实保障。比如: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一些国际通行甚至高于国内标准的职业资格证书予以认可,增强国际人才来渝工作就业的积极性。建设集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于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预计每年可便利800多件相关商事纠纷案件办理,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紧扣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实施方案》立足市场主体视角,提出一批回应普遍关切、务实管用、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比如:对开办环节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探索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信息变更全程网办,可为每家企业每次办理变更节约1-2天时间。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尽可能统一不同税种征期,有效减轻纳税人申报和缴税负担,将减少填报表单数量60%、数据项30%。
李坚平表示,下一步,重庆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创新试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引领,一方面不折不扣完成好国家交办的“规定动作”,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力争培育更多具有重庆特色的典型案例,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