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把我市打造成为西部现代建筑产业高地,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
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全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将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自2020年9月2日起,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办公、商业、文教、科研等社会投资公共建筑和计容建筑(即计算容积率的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应在供地方案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且中心城区各区每年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我市将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在施工现场的应用。我市将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垫江县开展智能建造试点。争取到2025年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数字化建造方式,建筑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
此外,我市将支持发展工程建造软件产业和建筑业大数据产业,积极打造以“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为核心的自生长、开放式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并依托CIM平台,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全市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数据,努力形成“万物互联”的城市基础设施数字体系。
《政策措施》还明确了一揽子激励措施。比如,按照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装配式建筑建设单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项目按其采用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情况,享受环境保护税优惠;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保障现代建筑产业用地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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