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构建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机制 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1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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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度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将分型分类精准培育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重点改革项目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系统谋划,突出改革创新,加强全面统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改革要求,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构建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机制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7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30项措施,构建个体工商户分型梯次培育和“名特优新”多元培育体系,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五项赋能”行动。

(一)构建“三型”梯次培育体系。制定全市统一分型标准,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实施梯次化培育、差异化帮扶,包括激发“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活力、提升“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能力、支持“发展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3个方面共9项措施。

(二)构建“名特优新”多元培育体系。在分型基础上,各区县对已纳入“成长型”和“发展型”且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筛选确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促进多元化发展、示范性引领,包括大力培育“名特优新”重庆品牌、传承发展“名特优新”重庆记忆、积极推动“名特优新”集聚发展、持续提升“名特优新”创新动能等4个方面共8项措施。

(三)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五项赋能”行动。围绕综合施策,构建个体工商户赋能发展体系,包括降本减负、要素供给、数字变革、优化环境、党建统领等五项赋能行动共13项措施,努力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改革举措。一是实施降本减负赋能行动,包括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降低经营成本、税收政策应享尽享、强化社会保障服务等3项措施。二是实施要素供给赋能行动,包括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拓展市场有效供给、推动优势资源向“守信者”聚集等3项措施。三是实施数字变革赋能行动,包括推动经营数字化发展、建立“免申即享”政策智配机制等2项措施。四是实施优化环境赋能行动,包括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创新公益服务供给机制、建立诉求直达快响服务机制等4项措施。五是实施党建统领赋能行动,包括健全党建统领机制等1项措施。   

三、答疑解惑

(一)为什么要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

答: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既有养家糊口的“小商户”,也有颇具规模的“大个体”;既有默默无闻坚守实体经营的社区小店,也有颇具人气从事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发展阶段的不同造成了在政策需求的差异,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就是针对不同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扶持资源的有效性,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

个体工商户分类是在分型基础上,筛选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申报确定为“名特优新”,对这些具代表性和发展前景的个体工商户予以重点培育,实现优中选优。通过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品牌培育、传承发展、开放创新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性引领作用,激励更多个体工商户对标“名特优新”,在自己的领域里深耕细作、特色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

(二)“三型”个体工商户可以重点享受哪些政策?

答:《实施方案》根据“三型”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帮扶措施。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从构建创业支持服务体系、丰富经营场所供给、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实现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从搭建用工就业“供需桥”、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构建职业技能提升服务体系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动持续发展、提质扩面;对“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从强化质量支撑标准引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重点享受哪些政策?

答:《实施方案》根据“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特点和政策诉求,提出大力培育“名特优新”重庆品牌,通过加强品牌建设指导、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进一步凸显品牌价值;传承发展“名特优新”重庆记忆,通过加强传承保护,深度挖掘文化价值,培育更多“老字号”、非遗传承人,培养“名特优新”新一代传人、匠人;积极推动“名特优新”集聚发展,通过开发特色旅游路线,依托商圈街区、夜市集市等载体,因地制宜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市场拓展集散地,推动“名特优新”形成规模效应;持续提升“名特优新”创新动能,通过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增强“名特优新”核心竞争力。

同时,市级各部门还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品牌推广、金融贷款、资源对接、政务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政策供给,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个体工商户如何参与分型分类?

答:个体工商户分型不需要主动申请,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的基础上,按照我市统一分型标准进行自动分型判定。符合分型基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是登记在册状态,并且上一年度已报送了年度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自动划分为“生存型”。同时,出现以下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与分型:一是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二是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三是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四是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个体工商户分类每年定期开展1次,采取自主申报方式,每年完成分型判定后,于8月中旬起开始申报。各区县结合本地发展特点制定具体分类标准,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anagemtyx.gtgsh.com,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培育平台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定,并在11月底前完成分类标注,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五)如何查询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结果?

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名录”和“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键词查询分型分类结果。

分型分类结果同时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

(六)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是固定不变的吗?如果对分型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个体工商户的分型结果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7月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年报数据和相关部门信息,调整更新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对一些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分型条件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取消其分型结果。

如果对分型结果有异议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名录”异议申诉模块提出,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回复。符合标准的,及时调整分型结果。

(七)“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确定后有时间期限吗?

答:个体工商户分类有效期为3年,以确定时间为准。有效期内,“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7月底前,通过培育平台完成信息报告。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确认,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3年有效期:

1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缴税、吸纳就业等指标3年内有明显增长的;

23年内获得过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

3由申报确定时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发展型”个体工商户。

(八)一人拥有多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同时申报“名特优新”吗?

答:不可以。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区县辖区内拥有多个个体工商户的,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确定为“名特优新”。因此,对拥有多个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来说,应当自行选择最符合条件、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个体工商户进行申报,以提高确定为“名特优新”的成功率。

(九)如果被划分为了某一个类型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只能享受这一型类的帮扶政策?

答:不是的。《实施方案》根据“三型”发展阶段的不同诉求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特点,采取各有侧重的帮扶措施,但相关政策措施并不只有该型类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只要符合条件,可以不受型类限制享受所有政策。

(十)“五项赋能行动”能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从降本减负、要素供给、数字变革、优化环境、党建统领五个方面赋能发展,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

针对创业难,建立线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帮代办服务体系,实行高频许可事项食品生产经营“证照联办”。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落实创业税收、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建立创业补贴直补快办服务机制。探索打造营商“云地图”,为创业投资、经营选址提供有效参考。

针对成本高,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场地、探索“共享门店”新模式等方式为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场所成本。全面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环节不合理收费,对水电气价格从定价、执行、服务到监督加强全链条监管。持续降低费率、费用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推动降低银行账户服务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费用。

针对融资难,创新打造“渝个贷”专属信用贷款产品,将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分型分类结果等转化为“融资信用”。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优势资源向“守信者”聚集。

针对竞争难,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编制合规经营指引,发布风险提示,加大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公益服务力度。

针对发展难,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展运营服务培训、简化入驻流程、提供普惠性流量,支持个体工商户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要素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质量管理集成服务。促进“个转企”转型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采取直接变更的方式转型为企业,继续沿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字号、经营地址、银行对公账号、征信记录等,最大限度实现延续经营。

(十一)“免申即享”政策智配机制如何实现?

答: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政策获取、申报不方便等问题,《实施方案》创新提出构建“免申即享”政策智配机制。首先运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及信用评价结果,为个体工商户精准画像并在系统中作相应标注。然后对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的支持政策进行汇总、筛选和分类,分别对应“三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匹配重点政策措施和进行在线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同时,逐步实现享受政策申请材料的免重复提交、线上“一键确认”办理。

(十二)什么是营商“云地图”?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什么帮助?

答: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创业选址难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探索打造营商“云地图”,即通过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数据归集、共享和运用,融合地理空间信息、主体登记信息、政策资源信息等数据信息,绘制创业投资地图,个体工商户通过这张地图,直观看到某区域的经营主体分布、经营业态、当地政策措施等实时状态,为创业投资、经营选址提供有效参考。

(十三)“渝个贷”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如何申请获贷?

答:“渝个贷”是个体工商户融资贷款的专属信贷产品,其主要特点是纯信用贷款。通过综合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经营动态、遵纪守法、信用记录等多维数据,创建个体工商户融资信用评价体系,将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分型分类结果等转化为“融资信用”,银行金融机构将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结果、经营情况和分型分类结果等数据纳入授信审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纯信用、易申请的金融贷款产品,从而减少对抵质押的依赖,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贷款时信用不足、缺乏抵押物等问题。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服务平台或“渝快办”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专区查询了解“渝个贷”系列产品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基本要素,经快速申贷入口提出融资需求,银行金融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与申贷人联系,做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