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1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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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4〕64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全市“一老一幼”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对国内外“一老一幼”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研究,起草了《推进重庆市“一老一幼”服务事业发展调研报告》,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突出需求导向,研究拟定了《方案》。《方案》严格落实推陈出新、迭代升级工作要求,立足重庆实际、贯彻国家规定、借鉴先进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政策举措。

二、总体要求

《方案》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婴幼儿服务工作决策部署,坚持边界清晰、多元协同,分区分层、分类分龄,统筹布局、一体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工作原则,明确了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15分钟婴幼儿服务圈和到2029年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提升、建成西部城乡便民养老托育服务高地、力争“一老一幼”服务工作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方案》共提出11条具体政策举措。一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二是培育壮大民办养老机构,三是促进医养康养一体化融合发展,四是织密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五是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六是扩展老年大学服务网络,七是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八是开展助浴助洁服务,九是拓展困难老年人支持关爱服务,十是全面实施高龄津贴,十一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

(二)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及学前教育服务,《方案》共提出6条具体政策举措。一是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二是积极发展城市社区普惠性托育服务,三是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四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五是优化学前教育保教服务,六是建立网格化医育结合联盟。

(三)关于保障措施,《方案》主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财政和用地支持、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强探索实践等4个方面提出政策举措。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题一:《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人和婴幼儿关爱服务,坚持边界清晰、多元协同,分区分层、分类分龄,统筹布局、一体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管,切实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

问题二:《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15分钟婴幼儿服务圈。到2029年,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提升,建成西部城乡便民养老托育服务高地,力争“一老一幼”服务工作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问题三:《方案》主要从哪几方面体现了迭代升级?

答:《方案》立足政策的精准性、可及性,注重对已有措施进行优化升级。一是持续深化老年食堂建设和助餐助浴助洁服务,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为有意愿接受助洁服务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开展助洁服务。二是扩展老年大学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国有资产和闲置社会资源等开办老年大学,鼓励各区县依托现有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大学(学校)。三是深化探访关爱制度,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实行定期探访关爱。

问题四:《方案》从哪几方面注重了改革创新?

答:《方案》注重数字赋能,推动工作机制、方式、手段优化提升。一是明确推动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智能化,实现老年人大数据识别、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二是突出数字化建设,将“一老一幼”服务纳入数字重庆建设规划,推广运行“渝悦·养老”云平台,推进托育服务应用场景,实现全市“一老一幼”一网统管。三是注重利用存量设施或闲置资源,培育壮大民办养老机构、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老年食堂和老年大学、增设普惠性托育服务点。

问题五:《方案》从哪几方面体现了强化协同配套?

答:《方案》坚持多跨协同、各方合力,更好联动部门资源,持续深化“一老一幼”服务。一是协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有序扩大享受人群,探索研究筹资办法,合理确定待遇标准。二是促进医养康养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预约就诊和老年人术后康复双向转诊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医养联盟或医养联合体。三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开设专区、增设托班。四是协同发挥区县级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托育机构作用,共同打造医育结合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