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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0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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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于7月24日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编制背景

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多次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市停车难”“加强中心城区停车管理”的建议和市民通过12319、重庆城市管理APP等渠道反映的高峰时段部分区域“停车一位难求”“道路交通拥堵”等现实问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以及“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公安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工作,针对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布置,要求按照远近结合、建管结合、动静结合的原则,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

二、《实施意见》编制过程

为做好《实施意见》编制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中心城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停车泊位供给结构、停车需求调控、停车智慧管理以及停车执法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先后赴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考察调研,多次邀请高等院校相关专家论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关于停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与停车场经营业主、停车行业协会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

三、《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3项主要目标:一是“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量年均增长10%以上;二是路内停车泊位数量控制在泊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三是路内停车实现智能化管理全覆盖,基本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协作共管、公众深度参与的停车管理新格局。

四、中心城区停车问题谁来管?

《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停车管理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各区停车管理具体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车管理相关工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区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推进区域治理。就市民关心的路内停车问题,由各区政府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标准规范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五、针对停车供给采取了哪些措施?

《实施意见》指出,优化停车供给结构。一是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停车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对重点管理区实行停车设施有限供给,对一般管理区实行停车设施扩大供给。二是明确“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优先满足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基本停车需求,统筹兼顾商业、办公等出行停车需求;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库、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研究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桥下空间、“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释放道路交通资源。三是创新停车产业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通过发行专项债券、企业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停车产业,破解制约社会资本在停车设施建设上“不愿投”“不敢投”的困局。四是推动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合理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等资源,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六、如何调控停车需求?

《实施意见》指出,综合调控停车需求。一是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高于外围区、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二是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合理调控出租汽车、物流快递、公厕周边等特殊临时停车需求。三是在停车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换乘系统(P+R)等公益性停车设施。

七、《实施意见》还推出了哪些亮点工作?

《实施意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提出了要提升停车智能化管理水平的工作任务,如建立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普查停车设施总量、分布、建设和使用情况等,推行停车泊位统一编码制度,建设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停车诱导、泊位共享、预约停车、图像识别、不停车收费系统等停车智能化技术应用落地等。

还明确了要突出治理重点区域停车难题。对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周边以及大型商场、市场等,通过闲置空间挖潜泊位资源、排查清理“僵尸车”、优化道路交通组织、设置潮汐停车位等方法,分类治理、综合施策,全面开展停车难、停车乱治理。

此外,在加强停车管理执法保障方面,还提出了要通过设立停车严管区和示范路、实施违法停车部门联动执法、由“门前三包”责任人监督责任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行为等方法,进一步强化示范带动、整合资源力量,不断加强社会协作共管,推动公众深度参与停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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