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理解、落实管理要求,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0月,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两个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之一,2017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一核五区”功能分区(“一核”即临空经济示范核心区,“五区”即临空制造区、临空商务区、临空物流区、临空会展区、临空保税区等5个功能片区)。五年来,示范区围绕“一核五区”的功能定位,加快建设步伐,航空枢纽能级显著提高、临空产业方兴未艾、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升、临空都市风貌焕然一新,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进入“十四五”以后,随着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RCEP协议生效、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以及疫情对全球航空业的冲击,示范区建设面临更多机遇和挑战。为主动适应临空经济发展新形势、积极抢抓新机遇、有效应对新挑战,进一步明确示范区第二个五年建设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接续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2021年底我委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并充分吸纳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和1个政策措施清单。
(一)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和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推动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临空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创新驱动、开放引领、宜居宜业的临空经济示范区,在创新驱动型、贸易国际化、产业链条式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到2035年,全面建成拥有世界级产业集群、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水平开放通道、具有巴渝特色的现代化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成为联通全球、享誉世界的国际航空门户枢纽。
(二)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紧抓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打造成渝世界级机场群、获批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示范区“一核五区”功能布局,提出5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加快建成内陆开放空中门户。包括强化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枢纽效应、拓展优化航线网络布局、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等任务,如加强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打造主基地航空公司、打造干支线机场联动工程、强化机场集疏运功能等。
二是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加快建成临空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包括培育发展航空航天关联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产业、大力发展临空型现代服务业、务实推进中新航空产业合作等任务,如积极引进航空发动机等核心部件制造和研发企业、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推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和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深度合作等。
三是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加快建成临空国际贸易中心。包括加快服务贸易中心建设、加强开发平台协同建设等任务,如建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引进软件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探索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
四是完善协同联动体系,加快建成创新驱动引领区。包括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区域创新协同发展等任务,如构建“政产学研金用”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共建联合研发机构等。
五是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低碳人文国际临空都市区。包括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区、加快建设智慧生态城市、加快建设临空商务中心等任务,如打造空港新城百里绿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延伸发展“首店+首发首战首秀”的首店经济新生态等。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支撑、优化营商环境等3个方面,如健全“市级统筹、一体规划、分区负责”的开发体制、对示范区内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等。
(四)政策措施清单。主要从用地保障、财税金融扶持、人才支撑、完善统计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15条扶持政策,包括对基地航空公司和主基地航空公司培育进行财税、人才引进、时刻资源支持,对新引进的重大航空制造、飞机维修、保税航材等项目进行土地、财税、人才引进支持,对相关市级部门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免征易地建设费和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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