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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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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渝府办发〔2021〕149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同全国一道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14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含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4个原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全部脱贫摘帽,1919个原贫困村脱贫出列,累计动态识别的原190.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增加到2020年的1.2万元,完成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25.2万人,全市5800个驻乡驻村工作队、5.71万名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20余万名结对帮扶干部扎根一线,广大扶贫干部舍小家为大家,把心血和汗水洒遍千山万水、千家万户,涌现出毛相林、杨骅、周康云、严克美、王贞六等一大批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带头致富的先进典型,全市累计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649个、先进个人1114名,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的先进集体34个、先进个人53名。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让我们成功翻过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座高山,让所有脱贫群众实现了“两不愁”真不愁、“三保障”全保障,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了有效解决,让脱贫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山乡巨变、山河锦绣的时代画卷徐徐展开,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坚实根基、吹响前进号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关键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五年过渡期。在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风险和困难明显增多的情况下,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意义重大。

二、编制过程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下,《规划》编制工作自2020年6月启动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规划编制专班,经过一年半的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多方协调,完成了本规划。坚持科学编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及国家相关部委配套文件、《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及市级相关部门配套文件、《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十四五”规划》等,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规划》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坚持开门编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进入区县、乡镇、农村、企业等,先后开展典型调研工作、资料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全市公众意见吸纳工作、市级部门和区县征求意见工作、编制组和专家多次头脑风暴工作等,广泛听取专家学者、部门区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路目标

《规划》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核心导向,以保民生为前提、以促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系统推动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重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突出到人到户转向推动区域发展,从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市场有机结合。

《规划》立足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出推进 “一个确保、一个提升、一个同步”,整体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即:一个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坚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一个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综合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个同步:在“一个确保”和“一个提升”的基础上,脱贫地区全面进入乡村振兴发展轨道,与全市其他地区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并取得重大突破,与全市其他地区同步向农业农村现代化迈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在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掉链,实现新一轮更宽领域、更高质量的发展。

四、“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任务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严格落实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设立5年过渡区,做好体制机制衔接、政策衔接、工作衔接等重点衔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体系全面平稳转向乡村振兴。

(二)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

巩固拓展“两不愁”成果,兜住兜牢基本生活底线、保住保牢基本收入底线。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巩固拓展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通过强化常态保障整体做到保底线、保基本、保民生。

(三)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

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实时监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

以脱贫区县为单位统筹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强化市级统筹,促进区县间、乡镇间、村村间协同发展,打造集中连片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100亿级特色产业集群。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小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深化联农带农重点改革探索,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区县、留给农民。深化多元消费帮扶机制,完善消费帮扶政策,继续开展脱贫地区帮扶重点产品认定,促进消费帮扶各项工作始终保持“走在全国前列”。显著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农户内生造血能力。

(五)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坚持多措并举、应就尽就原则,对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分类动态监测,建立已就业脱贫人口跟踪随访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依托18个市级示范培训基地校,每年培训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5000人,支持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外出转移就业规模,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培育发展特色劳务品牌。千方百计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切实增强脱贫稳定性。

(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聚焦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的25.2万脱贫人口,做好253个集中安置点及分散安置群众各项后续帮扶工作,鼓励17个搬迁区县编制后续产业发展帮扶规划,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就业帮扶,提高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整体水平,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整体实现搬迁群众从“搬得出”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转变。

(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按照城乡融合、因地制宜原则,推进县域、镇域和村域一体规划、统筹建设,促进区县域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统筹规划、整体提升,强化区县域综合服务能力、乡镇域带动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交通、能源和水利、信息化、农房和村庄现代化等条件,推动城乡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努力打造一批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地区范例。致力打造布局合理、便捷畅达、共建共享、美丽宜居新农村。

(八)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以提升农村规范化、组织化、法治化水平和农民内生动力为导向,健全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村民自治管理体系、信法守法行为体系、崇德向善民风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九)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按照“管得住、用得好、起作用”的要求,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并确权登记、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推动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十)夯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合作机制

按照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导向,有方向、有路径、有重点地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和多层次帮扶合作工作,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区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完善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和市级集团帮扶机制、川渝协作和社会协同帮扶机制以及构建多样化多类型国际合作机制,面向全市、全国形成和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发扬群众首创精神。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形成内外结合多层次帮扶格局。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财政投入、金融帮扶、引资、土地等政策支持,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保障人才供给,做好规划实施跟踪监督和监测评估工作,全面保障《规划》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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