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8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助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汽车行业加快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我市去年发布实施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有效推动了我市私人领域、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并领先于全国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试点,获得基层公务人员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同时,通过停车减免、差异化交管、降低充电费用等支持政策,持续优化了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市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提升,市经济信息委在前期政策储备、企业调研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研究提出支持整车企业市场开拓、加强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优化推广应用政策环境等针对性政策措施。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并于8月20日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二、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举措,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关于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提出,2021年全市力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
(二)关于主要举措。《工作方案》提出的主要举措有3项、共13条,具体为:一是支持整车企业市场开拓,着重鼓励市内整车企业加大品牌营销力度、加速开拓市场,由市级财政给予整车企业奖励,整车企业所在区县参照市级财政资金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公共领域推广应用,主要从网约出租、巡游出租、驾考(驾培)、公务出行、微循环公交、公交和城市物流等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三是优化推广应用政策环境,从落实停车费减免、优化通行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降低充电费用和营造推广氛围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关于保障措施。提出了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考核评估力度等3条具体措施,全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其他事项
《工作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方案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减免、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市政府将视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增程式电动汽车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以往推广应用及通行便利等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国家、市政府新出台有关标准和规定,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标准和规定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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