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9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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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54号,以下称《行动计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称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化的核心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先后出台《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系列文件,2019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继续执行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多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软件信息产业,集中力量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连续三年将“培育壮大软件产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平稳快速,2019年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705亿元、同比增长16.1%,但在产业规模、园区建设、龙头企业、生态打造、软件人才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未来几年是软件走向智能化、生态化、融合化、国际化的重要阶段,在此背景下,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了《行动计划》,并于2020年4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该《行动计划》的出台,有利于推进“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有利于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有利于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制定《行动计划》主要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文件、《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软件服务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主要有总体要求、重点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共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部分。

1.关于指导思想。围绕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把握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契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加速壮大产业规模,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深化融合应用,加快迈向国际化智能化生态化,把软件产业培育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2.关于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龙头带动、产业集聚,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3.关于发展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2年的发展目标:在产业集聚上,成功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打造2个中国软件名园、1个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在产业规模上,全市软件业务收入达30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20%。在企业和产品培育上,培育软件业务收入百亿级企业1家、10亿元以上50家、1亿元以上200家,知名软件品牌10个。在技术创新上,重点企业研发经费占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件数年均增速约30%。在软件人才上,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5万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超过40%。

(二)关于重点方向。

《行动计划》明确了全市软件产业五个重点发展方向:

1.工业软件。立足良好的工业基础和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类、过程控制类等工业软件和工业互联网,着力将重庆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工业软件企业聚集高地。

2.高端行业应用软件。重点发展政务服务、健康医疗、金融科技、信息消费等行业应用软件,推动行业应用软件向服务化、平台化转型。

3.信息技术服务。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需求,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数字内容服务、在线运营服务、高端软件外包服务等。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业务。

4.自主基础软件。布局发展数据库、嵌入式软件等基础软件,推动基于自主技术的软件研发和应用。加快研发网络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产品。支持软件开源社区建立发展。

5.新兴软件。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三)关于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1.提升软件技术创新能力。重点围绕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加强产业共性问题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应用软件研发力度,形成完备的生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产业化。

2.提高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水平。强化软件支撑和定义制造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企业资源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等高端工业软件研发和应用,大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提升制造业工业软件综合集成应用能力。

3.促进软件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中国软件名园,提升软件产业集约发展水平,推动形成“名城、名园”格局。支持市内重点软件产业园区服务国家战略,力争在软件细分行业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加强市级软件产业园建设,引导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向重点园区集聚。

4.支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围绕培育“名企、名品”,实施“千家软件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软件产品培育库,引进培育一批龙头型、成长型、创新型软件企业,打造一批知名软件产品。抢抓疫情带来的产业格局变化新机遇,大力培育一批健康医疗、远程管理、大数据服务类软件企业。

5.深入推进融合创新发展。围绕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加速推进软件技术与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企业利用软件技术开展智能化改造。强化软件技术在疫情防控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提升全市疫情防控水平。

6.构建良好产业生态体系。加强软件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提升软件研发应用水平。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等参与或主导标准制修订,提升行业话语权。鼓励高校、协会、学会等联合软件企业开展行业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7.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加大中高端软件人才引进力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社保医疗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大力培养高层次软件人才。加强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创新型实用人才,打造一批软件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四)关于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1.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安排软件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软件产业园建设、重点企业发展等。优先支持在实施智能化改造中采购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超过采购总量30%以上的市内重点工业企业。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购买软件和信息服务的比例。

2.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构建良好发展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支持建设以软件园为主的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工业用地性质供地。鼓励利用闲置楼宇、闲置工业厂房等资源发展软件产业。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世界IT百强、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等企业为招商重点,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来渝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探索建立软件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积极为重点软件招商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4.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促进全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市经济信息委统筹负责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软件产业统计制度。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行业影响力。

三、名词解释

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其行业形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等,涵盖国民经济行业统计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的范畴。

2.中国软件名城是指积极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经创建达到标准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城市。创建过程要依托城市软件产业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软件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转型和社会功能提升,其核心是城市发展与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融合以及相互提升。

3.中国软件名园是指积极开展中国软件名园创建工作,完成创建目标,达到创建标准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中国软件名园”称号的园区。

4.工业软件是指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工业领域,为提高工业企业研发、制造、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业装备性能的软件,一般划分为编程语言、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件。

5.行业应用软件是指为利用计算机解决某类问题而开发的程序或程序集合,是针对特定操作系统环境开发的,并在该操作系统下安装和运行,可以满足不同用户和不同领域对不同问题的应用需求。

6.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等。

7.基础软件是指在信息系统中起着基础性、平台性作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软件和中间件的统称,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关键引擎,是国家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8.新兴软件是指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的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9.软件产业园是指软件产业具备相当基础和规模,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和相关科研、服务机构相对集中,以软件和信息技术开发、生产、服务和出口为主体的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