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人行重庆营管部”)19日对《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实施细则》明确了8项机制24条具体措施,以政策落实落细落地、企业获得实惠为目标,用优惠利率资金、财政贴息等“真金白银”,确保企业获得实惠。
保障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
首先,人行重庆营管部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人行重庆营管部相关人员介绍,日前已向向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三家银行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目前为3.15%)。
“企业获得的优惠利率贷款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人员称,鼓励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重庆(市)分行向其总行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加大对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重庆企业的支持力度。
其次,重庆市财政局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据介绍,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拟定后按程序报审。
同时,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满足直接融资需求。
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疫情防控专项同业存单,募集资金用于向疫情防控有关企业发放贷款。加强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沟通,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作用,支持发行疫情相关创新产品,争取绿色通道,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直接融资。
《实施细则》指出,要鼓励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对投资抗疫防疫类企业的基金备案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加快备案。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对挂牌企业提供线上综合服务,对防疫抗疫类中小企业提供可转债等融资工具支持。上市公司疫情期间信息披露需要延期的,可协调申请延期。
“还要建立包括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银行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线上金融服务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该人员补充说。
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
《实施细则》提出,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地方法人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贷款,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通过再贴现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开通票据贴现绿色通道,鼓励按低于市场利率办理贴现。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础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实施细则》要求银行提供利率下调、续贷、展期、减息、信用保护及债委会支持。具体来看,就是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综合运用续贷、展期、减息等多种措施,“一企一策”帮助受困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同时,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确保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鼓励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续贷。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或者个人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可后,合理调整信用记录报送。相关逾期贷款以征信系统接入机构与贷款人协议调整后的还款计划及相应实际还款情况报送,已经报送的可以予以调整。并鼓励债委会加大对医药、医疗器械等企业支持力度。
其次,该《实施细则》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机构采取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缓收或减免利息、增量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投放。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利用科技手段开发新产品,酌情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还款来源的客户缓收或减免利息。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存量业务缓收本息或减免息费;对增量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切实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支持企业尽快复产复工。
此外,《实施细则》还要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减免、履行代偿义务、延长追偿时限、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要求再担保机构再贷款费减半收取;要求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应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
“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贷款费减半收取政策,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人行重庆营管部有关人士称,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推荐的名单内企业贷款项目应担尽担,并建立担保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确无还款能力的,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实施细则》还要求保险机构提供理赔便利、开发特色保险产品。积极开辟保险理赔绿色通道,鼓励放宽保险条款限制,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理赔便利。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创新开发特色保险产品,积极满足能有效覆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各个环节的保险保障需求。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对银行机构提出新增贷款规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内部管理及产品创新要求。”《实施细则》表明,要确保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鼓励通过建立专列信贷规模、专项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专门绿色信贷审批通道等机制,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减少担保增信要求,提高订单贷、信用贷占比,切实保障实体经济信贷需求。
对于如何保证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企业获得实惠?人行重庆银管部相关人员表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强化监测评估。金融管理部门加强监测,对金融机构执行不力、服务成效不好的进行约谈。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人行重庆营管部就专项再贷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不定期核查,市财政局对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审计部门依法加强资金跟踪审计。重庆银保监局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不力、执行监管政策规定要求不严、违反有关监管政策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将予以从严、从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