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以下简称“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九大政策举措”)。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九大政策举措”出台背景
2017年,我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涉企30条”和“电气15条”,通过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负400多亿元。
2018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分别从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担保抵押重组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改进政府服务等8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意见。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市经济信息委在前期政策储备、企业成本调研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研究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用地、用能、物流、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等针对性措施。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10月17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二、“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九大政策举措”主要内容
“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九大政策举措”从土地成本、社保成本、运输成本、税收政策、能源成本、采购成本、融资成本、运营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提出9条政策措施,主要从“减、奖、惠”三个方面精准发力,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一)减——切实缓解企业负担“痛感”。
进一步细化前期降低企业负担等“大礼包”,推动政策落地生根。社保方面,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实行困难企业社保缴费政策,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预计每年可为企业降低人力社保成本约120亿元。物流方面,符合有关条件的车辆按三类车或按计重收费额下浮14%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大件运输车辆整车按基本费率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对货车非现金支付通行费实行9.9折优惠。融资方面,支持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供应链金融体系等多方式融资,可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推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持续优化转贷应急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预计每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5亿元左右。能源方面,推动现有输配电网无条件向售电公司和用户公平无歧视开放,逐步扩大增量配网试点范围。取消前期设定的大用户直供电50万千瓦门槛,大工业用户均可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并将逐步扩大至一般工商业用户,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亿元左右。
(二)奖——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立足重庆制造业企业实际以及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强化企业内部挖潜增效。一是支持企业加大重点企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力度,最高补助金额提高至不超过500万元。二是对重点企业在建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最高补助上限达500万元,对建成并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可再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三是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服务型制造、人工智能及物联网在工业领域深度应用等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惠——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促进振兴实体经济,不仅需要政府引导,更需要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一是积极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手牵小手”供需洽谈活动,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进项物流成本3亿元。二是创新金融模式支持企业创新。鼓励银行推广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积极创新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适时开发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三是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一般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高电压、低电压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3个,服务时限压缩至20个、4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将建立“清单化、责任制、销号法”工作机制,每月收集通报九大政策举措推进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将通过舆论宣传、入企宣讲、专题培训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面,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及时传导到企业,打通政策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