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06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839号),现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11619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科目列“221住房保障支出”,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请严格按照渝发改投资〔2023〕839号文件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并对照渝发改投资〔2023〕839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重庆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汇总表
2.重庆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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