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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10:05
发布时间:2024-06-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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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71号)及我市2024年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承担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职能的学校和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普通中小学校创设融合校园文化环境,推进融合教育。支持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二、资金主要按照学校数、学生数、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绩效、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分配。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特殊教育发展规划、特殊教育资源布局和适龄残疾儿童分布,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三、各区县要切实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特殊教育市级补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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