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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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协同高效,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市公立医院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并与我市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公立医院运行更加科学高效,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均含中医,下同)。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择优遴选儿童、神经等专业建设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建设综合类别和神经、传染、呼吸、口腔等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皮肤病、针灸、肿瘤、肝病等专科类别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2.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加强军地合作、院校合作,重点支持西南医院、重医附一院等建成国内一流的综合医院。支持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重大附属肿瘤医院等打造全国知名的专科医院,支持市中医院打造全国知名的中医医院。依托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三级甲等医院,将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等部分区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发展成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重点人群医疗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加强妇女儿童健康、老龄健康、职业健康、康复医疗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能力。

3.做强区县级医院。推动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依托能力较强的区县级医院建设区域内卒中、胸痛、咯血、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六大中心”。加强区县级医院专科能力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区县域就诊率。继续加强市级三级医院对区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到2025年,实现每个区县至少有1所三级医院、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力争有1所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所有区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

4.发挥公立医院在医联体中的作用。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发挥区县级医院在区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全面推开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区县域医共体。创新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促进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创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好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实施疾控能力及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4家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医院。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每个区至少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每个县至少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6.加强川渝医疗卫生协作发展。推动共同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支持共同建设医联体和跨区域办医,建立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体系。深化中医药创新协作,共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四川/重庆)和川渝共建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诊治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加强临床专科学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心血管、肿瘤、重症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发展儿科、急诊、呼吸、重症、生殖医学、中医皮肤、针灸等高水平临床专科;加大肿瘤、妇产、胃肠外科等薄弱专科建设。持续改进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强中医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重庆中医药学院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建设专项,支持一批优势学科建设,力争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实施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建设30个左右医学类市级重点学科。

8.提升医学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医院科研经费投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全市研发投入强度。支持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大中医药经典名方研发力度,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9.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实施多学科诊疗模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大力推动药学门诊、处方前置审核、临床药师驻科等工作,开展药物重整、治疗药物管理等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提高精准用药水平,深入推进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完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完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

10.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5G医疗专网示范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三级医院诊疗服务流程实现智能化应用全覆盖,普遍开展智慧医疗服务。依托全市医学影像云中心,完善线上检查质量控制互认标准体系,探索建设医学影像“无胶片”城市,完善配套的价格和支付政策。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区县域内统筹建设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改革,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1.加强医院运营管理。健全医院运营管理组织架构,整合业务资源系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院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CMI(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

1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范围,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医疗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1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领导干部任免、医保总额测算、绩效总量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5.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好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试点医院人员总量规模和使用计划实行动态调整,稳步扩大试点范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岗位聘用考核机制,加强人员聘后管理,推动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16.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绩效工资项目。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17.健全医务人员培养引进和评价制度。建立国家、市、区县三级人才培养项目体系。加大顶尖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扩大公立医院引才自主权。深化医教协同,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新增医学类博士学位授权点。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建立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稳慎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副高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

18.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优化医院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按照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核算。

19.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重庆项目,及时评估总结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推开。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探索按床日、按人头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国家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鼓励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效同价”。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0.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巩固医改便民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医疗服务。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实现市内同级医院间、医联体内及川渝两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设患者服务中心等集成式服务单元,开展诊间(床旁)结算。建设老年友善医院,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到2025年,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50%的二级公立医院达到“美丽医院”建设标准。

21.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医院文化底蕴,凝练升华医院的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支持建设院史馆、医院文化墙(长廊)等,强化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推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落实,开展“守护天使”关心关爱行动。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3.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全市各级公立医院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备案率达100%。

2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稳妥有序做好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党委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公立医院绩效目标考核。建立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1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专家。

25.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6.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各区县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公立医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书记、院长负责制,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财政投入。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

(三)建立评价体系。市级层面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由市医改办建立重点任务台账,督促指导工作推进,定期组织效果评价。各区县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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