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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4-00066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26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4-00066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成文日期 : 2024-04-26
发布日期 : 2024-05-09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24〕1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24〕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本文有删减)


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工业和农业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针对工业母机、化工装置、工程机械、电动车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加快开展落后低效设备替代,重点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服役超过10年的机床及老旧化工装置。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率60%以上。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动力电池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提高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在化工、船舶、电子等重点行业,围绕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加快更新一批试验检测先进设备。积极申报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城市,聚焦化工、汽车、有色、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深入实施“万项技改行动”。到2027年,全市累计实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8000个以上,带动设备更新改造1万台(套)以上。

(二)深入实施工业数字化改造。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为重点,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改造,提升装备数控化水平。推动制造业与人工智能、5G、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在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7%、65%,新认定400个数字化车间、40个智能工厂。推动数据中心加快应用高密度、高效率的IT设备和先进节能节水设备。到2027年,实现全市全年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值)降至1.3以下。

(三)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设备能效诊断,鼓励企业采取融资租赁、节能效益分享等模式,与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设备和技术改造合作。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支持水泥、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引导相关企业实施一批产线设备协同更新改造项目,推动企业开展锅炉、电机、变压器、空调机组、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能效未达到准入水平的设备,优先支持更换为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高效节能设备。到2027年,全市80%以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

(四)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水质和空气自动站、老旧大型仪器等设备更新和智能化升级。加大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对锅炉、公用煤电机组、10万千瓦(含)以上自备煤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及其他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力度。加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治理,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推进电解铝企业烟气脱硫设施更新改造,推动现有处理效率较低的脱硫脱硝除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依法依规淘汰能耗、排放、安全等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全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达到B级以上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累计开展24个近零碳园区试点。

(五)提升重点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化工、民爆等行业反应器(釜)、精馏塔、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装置实施安全改造,妥善化解老旧装置故障率高等风险。到2027年,全市更新改造运行10年以上老旧化工装置500台(套)。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改造与配备。围绕防范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灾害、森林火灾、社区家庭突发安全事故等,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装备。

(六)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技术更新。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国三及以下柴油动力)、安全性能低的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农机。到2027年,全市累计报废更新老旧农机2万台(套)以上。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促进高效、低耗、安全、智能农机在丘陵山区的推广应用。推动农机装备智能化升级,支持农业物联网、农机车载监控应用终端和数据传输设备安装应用。到2027年,全市累计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装备25万台(套)以上。

二、实施城市建设和交通设备更新行动

(七)加快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组织开展电梯保有量和运行情况系统摸排,制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计划,重点推动使用15年以上、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或大修。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等,稳步推进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序实施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扶梯更新改造,加快公共机构老旧电梯改造。引导居民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展电梯更新改造,鼓励电梯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优化检测、安装、售后维保等服务。到2027年,力争全市更新改造或大修住宅老旧电梯1万台,新加装住宅电梯3600台。

(八)鼓励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设备更新升级。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等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危及生产安全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如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对积极更新升级施工设备,且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的工地,优先纳入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智慧工地创建评选范围。

(九)推动老旧建筑设备节能改造。以医院、商场、酒店和学校等能耗水平高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对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施设备开展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系统,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更新改造高耗低效老旧中央空调等重点用能设备。到2027年,全市完成建筑设备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

(十)推动能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加快推动材质落后、使用年限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气市政管道、燃气庭院管道、燃气立管、燃气站场、用户设施及配套阀井、调压箱(柜)、安全装置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改造运行年限20年及以上的燃气管道。到2027年,更新改造完成经评估后需要改造的燃气管道。加快油气长输管道老旧管网和站场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市改造或停运油气长输管道约100公里,升级改造站场10座。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引导电网企业全面淘汰运行年限超过25年且能效未达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推动500千伏“双环两射”主网架升级发展。到2027年,全市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3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500万千瓦。运行年限满30年且经评估安全风险较大的油气长输管道、煤电机组,早期投运且存在设计缺陷的风电机组原则上应改尽改。

(十一)加快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水厂扩能改造,提速推动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等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城市水厂28座、改造老旧供水管网800公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推进影响居民共有产权小区供水水质、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和存在水质隐患、妨碍供水安全的二次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尽快完善水箱、水泵及其附属设施和安防设备配备,配套建设运行状态监测设备,推动水池水箱式二供设备更新升级为无负压变频式二供设备。到2027年,全市更新改造供水管道480公里、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水表400套。全面加强投用20年及以上的老旧破损、雨污错混接排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改造。到2027年,全市更新改造城镇排水管网2600公里。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老化、无法稳定运行的潜水泵、鼓风机、推流器、回流泵、污泥脱水机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支持精准曝气、精准加药、污泥厌氧发酵沼气发电等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改造升级。

(十二)加快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梳理建立环卫领域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清单,有序推动老旧环卫车辆、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渗滤液处理及中转压缩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市更新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环卫车辆(船舶)5000辆(艘),故障率高、维修成本大的垃圾中转压缩箱体和压缩机5000台(套),老化和工艺落后的垃圾焚烧设施设备80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85套,垃圾分类分拣设备12万套;更换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箱体16000套。

(十三)推动城市生命线设施设备更新。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综合管廊、消防、通风、供电、照明、标识、监控与报警(物联感知)等附属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对2015年前建成的老旧综合管廊逐步实施设备加装改造。到2027年,力争更新改造20公里干支线综合管廊和60公里缆线管廊(管沟)的附属设备。强化城市桥隧设施智慧监管、运营状态能力建设,对使用年限过长、使用能力难以满足维护管理需要的智慧监管设备进行增设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市城市桥隧智慧监管有效覆盖率达85%。

(十四)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有序推进轨道交通1、2、3、6号线等投入运营超10年(或累计运行超过120万公里)的老旧牵引车头、车厢、动力系统等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全部142列车辆更新改造。重点推进使用年限13年以上公交客运汽车、6年以上出租车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中心城区累计新增或更新公交车2450台、巡游出租车7000台,其中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非标准化船舶,逐步扩大电动、氢能、LNG、绿色甲醇等新能源动力船舶应用范围。到2027年,全市完成老旧运输船舶拆解300艘、更新100艘。有序推进机场内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设备和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更新。

(十五)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城市,推进加油站、充电站、加氢站等交通配套设施更新改造。积极推动高速公路绿色服务区升级改造,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辅助设施更新。鼓励在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中全面应用节能灯具、智能通风控制、智能供电、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新能源船舶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有序推进LNG码头建设,重点支持船舶岸电改造,同步建设港口供电设施,评估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使用。到2025年,全市完成1500余艘船舶岸电改造,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接收转运处置模式。

三、实施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行动

(十六)推进教育设备升级。鼓励本科、高职和中职学校利用自有资金和国家补助资金,加快更新达到折旧期限的教室基础设备、智慧教学设备、实训实验和科研设备等。更新改造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管平台,支持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推进市级教育数据中心云改造。到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增长20%。

(十七)推动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提升。以市级院团、市属剧场、中心城区高校剧场为重点,聚焦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等演艺设备,推动公共文化场所设备更新。到2027年,全市42家公共图书馆、41家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满意度达到9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推进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更新提升。对使用年限15年及以上索道抱索器、夹索器全部更新,重点推动提升吊厢(车厢)、驱动轮、迂回轮、电控系统等安全设备。对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推动设施大修、改造或更新,鼓励乘载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等及时更新。

(十八)支持医疗设备迭代更新。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更新使用年限达8年及以上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检验检测等设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升级换代,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诊断能力。到2027年,全市累计更新各类医疗设备5.35万台。推动电子病历、医疗监护、远程医疗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和血压计、心电图机、监护仪等通用设备更新,持续推进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全市更新信息化设施设备5.32万台,2—3人间病房占比不低于80%,通用设备数量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九)推进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引导车主根据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自主淘汰老旧汽车。支持汽车制造企业、经销企业促销稳产,引导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对报废更换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实行分档补贴,优先支持换购新能源乘用车,2024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20万辆,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加快构建以超充为主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2024年全市建成超充站1000座以上、超充桩2000个以上。

(二十)推动电动车以旧换新。支持电动车经销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降价打折、发放优惠券、换新补贴等方式开展电动车以旧换新,每年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保持在6万辆左右。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鼓励共享电动车营运企业批量换新老旧车辆,引导居民淘汰质量不达标的电动车,换购品牌电动车,力争到2027年全市全面淘汰“超标”电动车。

(二十一)促进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拆解等企业,通过家电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以及给予换新补贴、发放消费券、满减打折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爱尚重庆”惠民消费换新行动,线上线下同步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以及超高清电视、智慧厨卫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消费。对购买二级能效及以上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优惠,引导市民淘汰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家电产品。到2027年,实现全市年均更新家电约400万台。支持家电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提升城乡家电售后服务能级和水平,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鼓励家装、家具企业联动金融机构,采取商户贴息、银行利率优惠等方式,推出“金融+家装”惠民家装消费套餐,促进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

(二十二)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针对居家生活照料、生活起居、康复护理、养老监护等需求,重点围绕老年人家庭厨房、卫生间、卧室、楼道、老旧公厕等应用场景,加大适老化改造产品与服务供给。有效整合适老化改造相关服务机构的资源,定期集中发布相关产品和服务资讯,鼓励“公益维修队”积极参与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改造住户给予一定补贴。

五、实施全链条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二十三)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村(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乡镇(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市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循环利用的全链条四级回收体系。拓展退役光伏、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品类区域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创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到2027年,全市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0个,可循环快递回收装置网点达5000个,组织10个区县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量分别较2023年增加超过100%、30%。

(二十四)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产品生产商与品牌销售企业联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利用售后服务体系推广上门回收模式。鼓励回收企业开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模式创新,加强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对获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回收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充分利用机关单位闲置资产建设“公物仓”。到2027年,组织10个区县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

(二十五)促进二手商品规范化流通交易。鼓励专业机构开展废旧电子产品信息安全清除服务,加强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完善二手商品在线交易体系,积极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经销企业联合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商品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到2027年,全市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

(二十六)提高再制造和梯次利用能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再制造优质企业,打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超过100%。探索开展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的废弃产品残余使用年限评估,利用旧蓄电池参与用户侧储能调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的安全性能,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在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拓展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

(二十七)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依托洛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双桥经开区循环产业园等,统筹规划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电子产品、废橡胶、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打造国家新型废铝高端产业加工基地,加快培育废铜加工产业,积极推进川渝两地共建废钢铁精深加工利用基地。到2027年,全市年均加工利用废钢铁600万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00万台、废塑料50万吨,废钢铁、废铝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产能达1000万吨,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能力达2万吨。

六、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二十八)制修订一批特色标准。有序推进汽车领域、通用制冷设备、绿色产品评价等已立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积极参与充电桩、整车信息安全、智能辅助驾驶、电动车碰撞安全、燃料消耗限额和内燃机碳排放等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参与验证国家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功能指标、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等。围绕数字住建、轨道交通、山地城市车路协同系统和导航、二手车流通企业诚信经营等重点领域,优化完善先进地方标准。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0项以上,新发布地方标准100项以上。

(二十九)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抓好强制性标准落地落实,鼓励企业争创行业标准“领跑者”。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围绕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加强线上线下消费品以旧换新广告监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工作专班,下设重点专项行动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健全市级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梳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具体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好本领域专项行动。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十一)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减排、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老旧营运车船更新、城市交通发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政策资金,统筹用好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科技、交通等专项资金,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工具,助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十二)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全面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开具收购发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和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等规定。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减轻家电流通企业资金压力。做好税收政策、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宣传和服务。

(三十三)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推送对接,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绿色融资投放,指导企业积极争取国家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迭代升级“技改专项贷”政策包,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补助再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适当降低自用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加大对个人以旧换新消费信贷的投放力度。通过精简业务流程、绿色通道、利率优惠、提高设备抵押率、刷卡优惠等方式,优化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金融服务。

(三十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予以保障。支持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后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用能。

(三十五)加快创新驱动。积极开展退役动力电池以及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等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快建设检验检测、中试熟化、技术转移、电子产品记录清理等专业服务平台,强化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设备从单一化向智能化、复合化迭代升级。积极引导技术设计、咨询服务等专业机构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国有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带头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到2027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50项以上。

(三十六)注重宣传引导。建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参与方式、实施效果等,切实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便利度、执行力。组织策划线上线下启动仪式、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积极参与,并跟踪报道典型做法和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