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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6-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6-01-24 发布日期 2026-01-27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世伦等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称号的决定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26〕5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6-00006
主题分类 : 其他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6-01-24
发布日期 : 2026-01-27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世伦等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称号的决定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26〕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李世伦等人“重庆市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群体)”称号的决定

渝府发〔2026〕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10月以来,全市各地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义无反顾,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英勇抗击突发灾害事故,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展现了“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重庆城市精神,为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李世伦等9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黄宏强、吴军、杨智钢群体“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坚守初心,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和高尚品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营造全社会“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附件:2025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9名)

李世伦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青峰村纪家弯组村民

费关双  重庆市城口县明中乡云燕村7组村民

黄亚林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1组村民

罗正龙  重庆交通开投集团公共交通西部分公司公交车驾驶员

罗远德  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箭坝村7组村民

蔡长累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驾驶员

谭  军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渝州新城社区84号居民

廖  伟  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新寨村2组村民

熊金华  重庆市万州区沙河街道凤仙社区68号居民

二、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个)

黄宏强、吴军、杨智钢群体

黄宏强  重庆渝航保安有限服务公司保安

吴  军  重庆市中和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经理

杨智钢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苦竹坝社区1788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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