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1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6 | 发布日期 : | 2022-01-21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2〕1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2-0001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6 |
发布日期 : | 2022-01-21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2〕1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
渝府〔2022〕1号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设立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请示》(城口府文〔202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二、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传承弘扬革命精神,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共育特色优势产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打造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示范样板。
三、城口县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发展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认真做好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推动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四、重庆市、四川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加强对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在规划编制、项目布局、机制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促进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五、《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由两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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